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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道德模范受表彰 烈士家属获百万元褒扬抚恤金(图)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2-04 23:15:17 字号:TT

    四、孝老爱亲(4个)

    1、姜永芹,女,62岁,胶州市胶东街道小西庄村村民。

    今年60多岁的姜永芹是个聋哑人,没有上过学,但她心灵手巧,与人沟通都是通过打手势或者眼神交流。1992年,71岁的婆婆突患脑血栓卧病在床,由于丈夫跟女儿工作都很忙,儿子又参军离家,服侍老人的重担就压在了姜永芹的肩上。每天早上,姜永芹做的第一件事是把婆婆房间里的便盆拿出去冲洗干净,接着照顾婆婆洗漱、梳头、穿衣、吃饭。由于长期躺卧在床上,老人有时大便干结,她就用手去抠;为防止老人长褥疮,她就不厌其烦地为婆婆翻身、按摩,或是推着老人到庭院里晒太阳;为更好地照顾老人,姜永芹搬来与老人同睡,半夜起来为老人拿药、端水,每隔两个小时,还要起来扶婆婆小解,帮婆婆改变睡姿,折腾一回要花半个多小时。为避免自己睡过头,“听”不见老人的呼唤,她还为老人准备了一根木棍。老人有什么需求,就用木棍敲打她,直至她醒来。姜永芹悉心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10多年,受到左邻右舍的好评。2005年姜永芹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

    2、朱美云,女,53岁,胶州市杜村小学教师。

    1987年朱美云嫁到丈夫家,家里有老爷爷、公公、婆婆、两个弟弟、两个妹妹。弟弟妹妹们都在上学,生活条件非常困难,但她没有丝毫怨言和嫌弃。婚后她和丈夫互敬互爱,从没吵过架,还省吃俭用挣钱供弟弟妹妹们上学,减轻了公公婆婆的负担。1993年,年迈的爷爷患病长期卧床不起,白天婆婆照顾,晚上由朱美云和丈夫轮流照料,白天上课劳累的朱美云硬是坚持了下来。爷爷不能吃饭,她就买来肉骨头煮汤给他喝,还给他洗脸、洗头、洗脚,端屎端尿,一直服侍到爷爷去世。2002年春天,朱美云婆婆的高血压突然发作,住院期间朱美云和家人悉心照料,病房的人都说婆婆的女儿们真孝顺,婆婆笑着说:“儿媳妇比女儿、儿子更孝顺”。因治疗及时,婆婆在医院住了十天就痊愈了。朱美云先后当选胶州市人大代表、青岛市十二届人大代表;2007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在2012年“山东省十大农家好媳妇”评选中,朱美云榜上有名,成为青岛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妇女。

    3、宋金贞,女,72岁,胶州市阜安街道胜利村村民。

    今年70多岁的宋金贞伺候婆婆非常认真。她的婆婆今年103岁,患白内障30年了,眼睛看不见,还有点耳背,患病时家里经济条件不行,后来又错过了手术年龄,宋金贞一直充当着婆婆的“眼睛”。宋金贞的丈夫1970年因病去世,自1967年结婚以来,宋金贞细心伺候婆婆从未间断。“俺年轻的时候,在生产队干活儿,婆婆给俺拉撒孩子,娘俩一直很好,从没吵过嘴。”宋金贞常对人说。老人健康,是全家的福分,老人想吃什么宋金贞就买什么,在宋金贞的照顾下,老人饮食起居都很正常,身体也没什么毛病,同时,宋金贞还兼顾着小孙女、小儿和儿媳共五口人的生活起居。她总是说其实自己没有做什么,只是做了平常人都应该做的事。

    4、邓延花,女,40岁,胶州市九龙街道前海庄村村民。

    邓延花是胶州市九龙街道前海庄村的一名普通农妇,10余年的时间里,照顾患病的公公和先天智障叔公(终身未婚)无怨无悔,用妇女柔弱的肩膀扛起家庭的重担,在十里八乡传为佳话。1996年,23岁的邓延花和本村青年宋清学结婚,他们婚后的第二年,婆婆因病离世,公公的身体每况愈下,智障的叔公、一岁多的儿子也需要照顾,丈夫又出海在外,全家的重担都压在邓延花一个人身上。没有过多犹豫,坚强的邓延花毅然把已经分家的公公和叔公接到自己家中照顾,挑起了生活的重担。每天天没亮,邓延花就早早起来做饭,伺候一家老小喂饭。生活虽然艰难,她还是尽最大努力,把饭菜做的好一些,让公公和叔公吃饱吃好,一日三餐都尽可能的做好饭好菜伺候。家里每次去市场买肉、买鱼或者其他的特色蔬菜,她和丈夫都舍不得吃,留着让叔公和公公多吃点。就这样邓延花多年如一日毫无怨言的支撑着整个家庭,朴实的她用实际行动感动着周围群众,是所有人学习的榜样,2012年邓延花被评为山东省“孝顺好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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