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追踪
本报讯连日来,陕西神木“房姐”事件引起陕西、山西、北京三地有关部门和公安部、最高检等部门的介入,“房姐”被曝光的房产已达12套。但截至25日,神木警方及多家媒体的记者均无法联系上“房姐”龚爱爱本人。神木有关部门透露,警方已将龚爱爱的弟弟带走协助调查。
被曝光房产达12套
自本月18日本报率先介入调查“房姐”报道以来,截至26日,“房姐”被曝光的4个户口中3个违
截至25日,陕西、山西、北京三地有关部门和公安部、最高检等部门均已介入调查。陕西神木县已有4名相关工作人员被停职调查,山西4名相关工作人员被处理,北京办理假户口当事民警已被停职和关禁闭。
法律人士分析,根据目前已曝光的情况,陕西四个户口、用假身份办公司的“房姐”涉嫌违反公司法、滥用职权罪共犯、伪造公文印章罪、行贿罪。
“房姐”一弟弟协查
近日,多家媒体记者在陕西神木均找不到龚爱爱。25日,神木警方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称正在寻找龚爱爱,但目前龚爱爱事件还没立案,尚不能对其采用技侦手段来确定其具体位置。有消息称,近段时间龚爱爱在西安市生活居住,警方已派人去接触她。
神木县有关部门透露,当地警方因数日寻找龚爱爱未果,日前已将龚的弟弟带回神木协助调查,调查主要问题为龚爱爱的户籍及其他问题。
据知情人透露,龚爱爱的这个弟弟叫龚子玉,这些年一直追随龚爱爱,帮她打理自身工作以外的事宜。此前,龚爱爱曾回应媒体说自己有庞大的家族企业,涉足煤炭等行业。另据媒体披露,龚爱爱另一个弟弟龚子胜曾是当地一家企业的股东。
>>律师假户口所涉财产是否没收待定
昨天有媒体就“房姐”“房妹”事件引用专家说法报道称,假户口所涉及的财产,应该依法没收。他们的理由是,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十七条,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该观点站不住脚。如果这些财产是她通过违法犯罪的方式获得的,要等对龚爱爱的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其涉及的罪名来处置。他认为,有专门的法规来处罚龚爱爱办理假户口这一行为,但若仅因她办假户口就没收她假户口名下的财产,有扩大化处罚的嫌疑。
据本报记者怀若谷央视、《华商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