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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祖宗”回应拥16栋楼:11栋楼为民警宿舍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2013-01-25 21:12:24 字号:TT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5日电 济南公安副局长程绍春回应:11栋楼是民警宿舍,自己只是协助购买

  针对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原局长程绍春有16栋楼”一事,现任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程绍春2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严重不属实,实际为2005年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为解决民警普遍面临的住房难问题,与历城区港沟镇田庄村委会协商,由分局民警个人出资购买的民警宿舍。

  程绍春告诉记者,他2001年任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局长,2005年在分局“三项教育”活动中征求20多个党支部对于分局党委的要求和建议,经过梳理,绝大多数民警都反映面临住房困难。

  程绍春说,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虽然是个城区分局,但辖区大部分为农村,在分局全部18个派出所中有14个为农村派出所。大部分干警来自农村,考入警校后进入公安队伍,很多老民警多年在农村派出所工作,居住在农村派出所驻地周围,居住分散,住房条件差。

  在接到分局民警的反映后,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党委多次开会研究,并先后经历城区纪委和历城区区委研究同意,决定由分局出面为有住房需求的民警牵线购买住房。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先后选择了多个地点,最后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价格等因素,选择了当时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的历城区港沟镇田庄村。经过协商、洽谈,最终达成意向,由民警个人出资购买田庄村开发的旧村改造房,参照当时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最终确定购买价格为每平方米1600元。

  程绍春说,按照自愿购买的原则,共有408人登记购买408套住宅,共有11栋楼。所有购买房屋的民警都直接与田庄村委会签订购房协议,并于2005年下半年各自交付了首批50%的购房款。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建设,民警宿舍于2007年夏天交钥匙,并由所有购房民警将尾款一次性交齐。

  “网上称为我为‘房祖宗’,说我名下有16栋楼还进行出租、出售,实际上非常可笑,也严重不属实。除了我自己跟其他干警一样各自购买了一套房子外,其他的房子为民警个人购买,我只是作为分局一把手,为解决民警的住房困难,带领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共同组织、协调购买房屋一事。”程绍春说。

  同时,针对网络举报的杨继军违法建设楼盘的问题,程绍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建设导致刑事犯罪,应由县级以上的国土资源部门在调查后认为违反土地法的有关规定,并由国土部门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再由公安部门立案调查。但自2010年他由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局长调任济南市公安局任职前,从未收到国土部门的移交材料,因此公安部门并未给予发帖人反映的杨继军相关土地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24日下午来到网上发帖反映的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的田庄小区。据了解,这个小区为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宿舍,整个小区有东西两排一共11栋楼,每栋楼均为六层。门口传达室有2名保安,小区可自由出入,与其他居民小区并无他样。

  记者在小区17号楼三单元102室见到了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巡警大队民警马良佐。他告诉记者,他是2005年购买的这套房子,面积为134平方米,当时购买价格为1620元每平方米。

  “2005年以前我一直跟父母挤住在位于济南市泺源小区的房子里,我父母的那套房子建筑面积只有70多平方米,住了5口人,生活很不方便,来回上下班也比较远。2005年,当分局征求我们民警的购房意愿时,我主动登记购买了这套130多平方米的宿舍,并与田庄村委会签订了购房协议,共分三期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共计26万多元。” 马良佐说。

  记者在小区内还采访了多位居民,他们告诉记者,自己居住的房子都为个人花钱购买的单位宿舍,与时任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局长程绍春个人并没有关联。当记者问他们程绍春是否拥有这里的16栋楼时,他们都表示惊讶和“不可能”。

  “当时像我这样的情况很多,都是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干警,住房问题是我们共同面临的普遍困难。分局牵头帮助我们联系购买宿舍,解决了我们住房的大问题。我们都是自愿购买的房子,首先就是要解决有房子住的第一需求。虽然没有房产证,当时购房也没有暖气、煤气,交通也很不方便,但我们又不投资卖房,有房子住就很好了。”马良佐说。

  对于网上发帖所称的车号为鲁A-2T678的别克君越轿车,记者到济南市公安局车管部门查阅核实,车辆登记所有人为田庄村杨文海。

  记者在田庄村村委会见到了车辆登记所有人、现任田庄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文海。他告诉记者,这辆车实际为村委会为了办公需要,由村委会于2008年1月出资购买的办公用车,当时为了车辆登记方便,登记所有人为他个人,与程绍春没有任何关系,也并非网上发帖所说的为原田庄村村支书杨继军个人所有。

  “人家公安局长凭什么给我买车,实际上这辆车一直都是村委会的财产,为的是方便村委办公。”杨文海说。

  杨文海告诉记者,2005年,济南市经十东路扩宽工程涉及田庄村部分村民的房屋,为了安置这些村民,村委会需要新建一些安置房。当时村委会建房资金紧张,而此时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为解决干警的住房困难,主动找到村委会协商购房事宜。经过多次洽谈,最终有408名干警自愿购买村委会开发的旧村改造房,按当时的市场价,每平方米1620元,由购房民警直接将购房款交付村委会,并与村委会签订购房协议,村委会通过将部分房屋销售给公安干警,也解决了安置村民的建房资金需求。

  杨文海说,网上发帖举报人自2003年就开始反映对村两委的不满,先后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信访部门写信举报。举报人的举报也引起了济南市、历城区及港沟镇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先后多次进行了细致调查,并未发现违规问题。

  “除了牵头协调购房事宜外,我与时任田庄村党支部书记杨继军再无任何往来,更别说给他购买轿车了。网上所传的我有16栋楼,更是无稽之谈,完全是无中生有。”程绍春说,现在网上发帖已对其个人名誉和工作、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他目前已准备通过法律渠道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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