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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邮储信用卡 新春送现金好礼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1-25 16:47:31 字号:TT

    活动时间:

    2013年1月26日-2013年2月9日。

    活动对象及范围:

    青岛地区邮储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包括主卡、附属卡)。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我行信用卡到维客旗下七家门店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即可获得现金券返还优惠。具体如下:

    (1)在崂山百货、维客沧口购物中心刷卡消费满288元(含),即可获赠30元现金券(单卡单笔消费每日限发2张)。

    (2)持邮储信用卡在维客超市公园店、维客沧口广场超市、维客平度购物中心、维客胶州购物中心、维客胶南购物中心刷卡消费满188元(含),即可获赠20元现金券(单卡单笔消费每日限发2张)。

    (3)现金券使用时限为2013年1月26日-2月9日(即活动期间),使用现金券的消费不再参加返券。

    (4)每家门店每日限发100张,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活动细则:

    1.活动时间自2013年1月26日0时00分起至2月10日0时00分0时截止,门店营业时间以店内通告为准。

    2.持邮储信用卡(包括主卡、附属卡)刷卡消费达到指定金额,即可领取现金券,不仅限于积分类交易。领奖时,凭购物小票和POS签购单到门店指定位置领取。

    3.单卡单笔消费每日限发2张,每家门店每日限发100张现金券,先到先得(以兑奖先后为准),发完为止。兑奖时间同门店营业时间。

    4.如发现有持卡人单日兑换现金券数量超过2张,银行有权取消持卡人再次参加本次活动。

    5.消费现金券可在维客以上7家活动门店内视同现金使用,不可找零。

    6.持消费现金券消费购物的,不再享受本活动。

    7.如持消费现金券消费后发生退货交易,持卡人需退回消费现金券。

    8.现金券需要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9.持卡人交易时间以邮储银行系统记录的交易入账时间为准。

    10.此优惠活动可与商场其它优惠活动兼得。

    11. 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次营销活动解释权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所有。

    详情请咨询邮储银行青岛分行热线:8389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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