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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不足10%罚款50记3分? 交警:对新规的误读

来源:青岛晚报-- 2013-01-23 15:36:17 字号:TT

    晚报讯 超速10%以内也要处罚了?近日,一条超速提醒的消息不胫而走,称小型客车即便超速不足10%,也将给予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昨天记者从交警部门核实,得知小型客车超速不足10%并不予以处罚,所谓的处罚又是对123号令的误读。

    “大家可要注意,超速10%以内也要处罚,而且是一次罚款50元记3分。”近日,一则所谓的“超速提醒”在网上疯传,引来市民网友的关注。昨天,记者就此向市交警

支队咨询,得知网上这则所谓的“提醒”是不实的,是对123号令的误读。

    “超速低于10%的仍然不会予以处罚。 ”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123号令,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但这个规定的下限是10%。比如一条道路的限速值为80公里/小时,如果车速不超过88公里/小时,将不予以处罚,但如果车速在88公里/小时以上却未足96公里/小时,那么将一次记3分。

    “超速率低于10%不处罚并不意味着放纵超速,超速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因素,希望市民能够控制好车速。 ”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新规,驾驶小型客车超速20%以上不足50%的,将一次记6分,超速在50%以上的,将一次记满12分。 (记者 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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