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22日讯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首次开展星级商场市场的创标评定。评选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经营行为规范、经营条件良好、食品质量安全的大中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和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星级商场市场在信用等级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分为四个等级: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和三星级以下。星级商场市场的评定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星级商场申报条件11条
星级商场申报条件
星级市场申报条件7条
市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经营满两年;该市场运行良好、管理规范,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认知度;在工商机关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中达到A类要求;市场在两年内未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市场在两年内未发生火灾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市场在两年内未发生场内经营者群体上访、刑事案件及其他恶性事件;市场安全工作组织、市场环境建设、市场开办单位履责情况、场内经营者规范情况和消费维权及信用管理均达到一定标准。
评审程序 收到申请材料15日内审查
辖区工商分(市)局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备的,签署意见后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在收到分(市)局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评审考核。评审委员会组织成立考核组,通过实地察看、查看资料、征求消费者意见等方式,按照《青岛市食品安全星级商场市场评定标准》的要求,对申请单位实施考核评分,提出考核意见,评审商场市场星级。
对拟认定的星级商场市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期限为7天。评审委员会根据商场市场的申请材料、考核组提出的考核意见、公示情况及其他有关方面意见,对提交认定的商场市场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认定其星级商场市场的等级。由市食安办、市工商局授予相应牌匾和证书。星级商场市场的有效期为两年。
被撤销星级商场市场称号 三年内不得参加星级商场市场评定
被降低星级商场市场称号的,自被降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高其星级商场市场称号;被撤销星级商场市场称号的,自被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星级商场市场评定。星级商场市场被降星、撤销称号或者未被延续认定的,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星级商场市场牌匾、证书。
本次评选市食安办牵头组织,市工商局具体负责,各工商分(市)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星级商场市场的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设立食品安全星级商场市场评审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星级商场市场的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市食安办、工商、商务、卫生、物价、农业、质监、食药、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评审人员在星级评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行政责任。(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监督管理
(一)星级商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低或撤销星级称号:
1、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被责令限期整改,但在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者拒不改正的;
3、食品质量抽检年度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或者抽检中发现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的;
4、商场因违法经营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反食品安全或卫生、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处以三次以上处罚的;
6、出现其他应当予以降低或撤销星级称号情形的。
(二)星级市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降低或者撤销星级市场称号:
1、市场设施陈旧损坏,交易秩序混乱,卫生状况差,市场开办者管理不到位的;
2、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经考核检查,星级市场存在问题的;
3、被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者拒不改正的;
4、市场因违法经营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三次以上的;
5、市场发生生产安全或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的;
6、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用类别降低为B类或者C类的;
7、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市场秩序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