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时间敲定。今年全市设立11家企业承担烟花爆竹供应,我市将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将严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依法及时销毁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市安监局、公安局还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违规品种规格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的区域、场所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及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的燃放时间。燃放时间是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3日)、除夕(2月9日)、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2月10日至12日)和正月十五(2月24日)。
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在农历腊月十五(1月26日)至正月十五(2月24日)期间销售。(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朱有祥)
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名单
青岛东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青岛运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青岛民超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青岛城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销社土产杂品公司
青岛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胶州市蔬菜杂品综合商店
青岛胶南振兴日用杂品有限公司
青岛市平度豪丰土产农机有限公司
青岛莱西市日用杂品公司
即墨市青升日用杂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