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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6000余万网民因网络欺诈 一年损失300多亿

来源:郑州晚报-- 2012-12-21 07:24:49 字号:TT

全国6000万网民因网络欺诈

全国6000万网民因网络欺诈一年损失300多亿元

全国6000万网民因网络欺诈一年损失300多亿元

全国6000万网民因网络欺诈

  一年损失300多亿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需要依法运行

  专家建议立法保护网络信息

  无意中打开一个网页,竟然被引向色情网站;电脑受到黑客攻击,个人照片被随意曝光;莫名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

  社会的有序运行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共同作用。互联网的有序运行同样如此,需要网络道德与网络法制建设的齐头并进。我们在提倡网络道德的同时,必须尽快补上法制建设这一课,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法规,可以为互联网的依法管理提供有力的“武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从而最大程度地消除网络的负面影响。

  钓鱼网站,钓你没商量

  900元买机票 被套190万

  年轻小伙张明(化名)因急事要赶赴广州。出门前,他在网上找到一家低价代售机票的网站,谈妥票价900元后用U盾网银付款。可网站却反馈信息“付款不成功”。见状,张明致电网页上的联系电话,对方表示可能因为系统调试原因,没有收到这笔汇款。谈话间,对方看似无意间问了一句“卡里有多少钱”,张明说“26.4万元”。于是,对方建议张明再转一次账试试,为了防止重复收费,转账金额设置为27万元,这样就不会真把钱转出去了。

  想想这么做自己不会吃亏,张明便照做了。出人意料的是,点击确认转账后,张明发现自己卡里的26.4万元不见了。联系后,对方表示他的电脑可能中毒了,可为其提供远程电脑协助,检查一下电脑是否中毒。张明当时同意了对方发来的远程协议,此时,他的电脑上还插着银行U盾,更不巧的是,就在此时张明账户上因生意往来收到一笔170万元的汇款,让骗子全都转走。事后,经查,骗子得知卡内余额后,往卡里转了6000元,凑足27万元,而正忙于“测试”转账的张明,转账前根本没有查询余额,而是直接操作转账自认为不可能转出的27万元,不料,最终总共损失190多万元,而这一切只为了买一张900元的机票。

  节庆日钓鱼网站最猖獗

  由于欺骗手段的隐蔽性、欺骗方式的多样性,钓鱼网站往往令网民难以识别,导致严重损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显示,钓鱼网站诱骗支付在网络不安全事件中已经占据首位。

  据介绍,节庆日是钓鱼网站猖獗的高峰期。2012年国庆节前一周,某一杀毒软件拦截到的假机票网站就超过430万次,每天新增的票务类钓鱼网站多达上百家。“双十一”期间,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认定并处理钓鱼网站1371个,约占当月处理总量的50%左右。而“双十二”电子商务网站大促销期间,新增钓鱼网站有1万家。

  谁动了我的信息

  个人信息泄露 网络是重灾区

  网购个人征信记录,多地现非法刷卡套现牟利

  2012年5月16日,江苏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信息,雇人从邮局取挂号信,每封酬谢200元。调查发现,嫌疑人打算雇“马仔”办理假身份证,到邮局等地点取挂号信、快递,同时在网上寻找并购买个人银行征信系统相关信息。

  经查,嫌疑人涉及湖南、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2012年5月17日,南京市公安机关抓获许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据介绍,许某等人通过办理假身份证冒领受害人申办的信用卡挂号信,并在网上购买受害人的个人征信记录(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及银行信息)等资料,激活信用卡,刷卡套现牟利,对信用卡管理秩序、公民财产权利造成了巨大损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个人信息网络买卖已成利益链

  南京警方侦破了一起名叫“正万象”的调查公司案件,这家公司在互联网上大量从事贩卖个人信息的业务,幕后老板是一名姓邵的男子。警方调查发现,邵某贩卖的个人信息种类非常多,而且都是明码标价,一个户籍资料50元,一个车辆信息30元,一个宾馆住宿信息80元,一个手机号码资料100元,而且还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随时对手机用户进行卫星定位。

  像邵某这样的非法调查公司在全国许多城市都有注册。犯罪嫌疑人胡某,就是南京一家名叫“千里眼”调查公司的老板,“千里眼”调查公司最早开在常州,后来业务不断扩展又在南京开了分公司,主要从事婚外情调查和追债讨债业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报告显示,有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经历的网民达1.21亿人,占24.9%。

  2012年3月15日,上海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用于作案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均购于互联网,由此发现一个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的犯罪群体。

  专家建议

  网络信息保护 立法势在必行

  “我们都盼着互联网能越来越丰富我们的生活,但你不能在这里面裸奔,不知道用什么保护自己。”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的话,道出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越来越多的网民发现,自己中意哪个品牌、喜欢去哪些地方旅行、过年回老婆家还是老妈家、坐火车还是飞机……这些关乎个人隐私的信息,好像不少商家都知道。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指出,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是网络交易的前提和基础,一旦被对方掌握,会给信息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由于缺少相关法律,对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谋取巨额利润的一些商家甚至不法分子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他认为,面对这种情况,包括美国等网络技术发达的国家,也在研究如何管理和规范互联网。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并建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如果我国不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步伐,将会带来公民对个人信息安全缺乏信心、互联网公司收集不到有效信息、社会公信难以形成等问题。

  公安部在对依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中发现,涉案信息内容包括金融、电信、教育、医疗、国土、工商、公安、民航等多部门所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一些犯罪团伙和非法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和绑架、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说,目前我国一些法律虽然涉及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但比较零散,也缺乏法律位阶比较高的法律,还难以形成严密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网,这就容易使不法分子钻空子。

  在加强相关立法过程中,陈欣新建议对那些提供公共或专业服务、涉及个人信息储存和利用的机构,要对其承担的相关法律义务加以明确;对于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应规定较为严厉的惩治措施。

  专家还建议,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各有关监管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网民也应增强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和防范意识。

  他山之石

  各国依法监管互联网情况

  德国

  德国是发达国家中较早对互联网传播不良言论进行立法监管的国家。通过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害信息的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措施非常严格。总而言之,德国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可谓自由与限制并举。

  一是完善立法体系,二是成立多层面立体的政府监管机构,三是开展网络审查,四是全方位落实责任制。

  美国

  实际上,在以“言论自由”著称的美国,社会上同样存在着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呼吁。如今,越来越多的主流媒体网站要求网友先注册,然后才能留言。2010年,游戏网站“暴雪”还要求用户使用真实姓名在论坛上发言。

  除了社会上的呼声,美国政府也在考虑推动“网络身份证”计划。2011年初,奥巴马政府提出了建立数码身份认证系统的设想,使今后美国网民收发电子邮件、登录社交网站和进行网络购物等活动时,可以不必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提高人们上网的安全性。

  柬埔寨

  “亚洲记者”网站12月19日报道,根据柬埔寨政府通过的一项法令,柬埔寨的每一家网吧都必须安装监视摄像头,每一家电话商店都必须对使用该电话服务的用户进行注册。

  据柬埔寨当地媒体报道,今年11月16日,柬埔寨邮政通信部部长索昆发布了一份法令,要求柬埔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以内的网吧必须关闭。根据该法令,网吧内不允许在线赌博,不允许浏览色情、贩卖毒品、威胁“传统”或国家安全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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