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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适房收入需低于1864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12-20 15:25:22 字号:TT

  市政府近日发布《做好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3年,我市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房源315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0345套,经济适用住房2551套,限价商品住房3604套,“两改”及危旧房改造15000套。列入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项目6月底前完成土地(项目)招拍挂、确定项目建设主体,9月底前开工建设。

  通知对2013年各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据悉,每个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只提供给户籍地在该区的居民。而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则是在全市范围通行的。也就是说,明年各个区加起来的2551套经济适用住房和3604套限价商品住房是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市民来提供的。

  市南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指标建设在本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指标,在缴纳异地建设补偿费后,可由李沧、崂山、城阳和黄岛四区实行异地建设。市北区的建设指标中,666套经济适用住房和253套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指标,在缴纳异地建设补偿费后,可由李沧、崂山、城阳和黄岛四区实行异地建设;剩余建设指标应建设在本区。城阳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建设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辖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指标,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2011-2013年规划期内,我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不高于1864元。今后,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和供应的不断加大,我市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方便让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

  依据有关规定,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新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第一时间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市民可以密切留意各大媒体。(记者 赵黎 田璐 刘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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