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唱妻随”十年敛财七千万
顾湘陵在直接收受开发商贿赂的同时,其规划局副局长的位置还给搞规划设计的妻子吴利君带来了现实的好处。
吴利君被抓前任长沙规划设计院院长助理职务,主要负责给单位承揽项目设计业务。
通过顾湘陵打招呼,或者利用顾湘陵职权的威信招揽工程设计业务,然后将设计业务介绍给同事设计,再按比例收取业务费,这是吴利君多年来摸索出来的一条“生财之道”。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3月,吴利君建议其长沙规划设计院的同事罗某、徐某合伙承包中国建筑工业总公司第五工程局下属中建建筑设计院的设计室。罗某、徐某考虑到吴利君的丈夫顾湘陵时任长沙市规划局副局长,为了利用顾湘陵的职务便利多承揽设计业务,罗某、徐某便要求吴利君帮忙为其介绍设计业务,并为此与吴利君签订了内部书面协议,吴利君以其姐姐“吴利明”的名义签订了该协议书。
该协议书约定吴利君、罗某、徐某三人合伙承包中建建筑设计院及其监理公司,每人各占该公司三分之一股份,分红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分红,有业务均按该项目实际收费的10%给予业务提供者业务费,吴利君负责对外争取业务等。
协议签订后,2002年5月,罗某、徐某合伙承包了长沙中建建筑设计院的设计室。罗某、徐某二人请求吴利君为其多拉设计业务,并当着顾湘陵的面也提出了同样的请求,吴利君也多次要求顾湘陵在承揽设计业务一事上给予罗某、徐某帮忙、关照,顾湘陵予以答应。之后顾湘陵利用职权之便多次为罗某、徐某拉来设计业务,罗、徐二人按约定将顾湘陵、吴利君夫妇拉来业务设计费的10%作为业务费和全部利润的1/3送给吴利君,吴利君转告了顾湘陵。
但这种利用隐形权力受贿的形式,曾给检察机关查办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妻子利用丈夫的职权获取工程,妻子又在有些工程中付出了一些劳动,这种获利既有合法的又有非法的,有时很难区分。”衡阳市检察院公诉局局长蔡艺向记者透露,这种新型受贿形式使检察机关在界定受贿金额方面有一定的难度。
衡阳市检察院查明,顾湘陵、吴利君夫妇共同利用顾湘陵职务之便为罗昕、徐斌辉(二人均另案处理)介绍18笔设计业务,收受罗某、徐某所送业务费,共计人民币204.64068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顾湘陵有16套住房,其中包含在北京、长沙的两套别墅,其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11594.3591万元,顾湘陵、吴利君夫妇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有6650.756429万元,马来西亚币0.5万元,尚有4943.602671万元人民币的财产顾湘陵本人不能说明来源。
同时,吴利君在明知顾湘陵交给其保管的财产中有受贿所得的情况下,为掩饰、隐瞒顾湘陵的受贿所得及受贿所得收益,减少其夫妻名下的家庭财产数额,将5577.426371万元财产及收益存放至他人名下或转移至香港汇丰银行予以窝藏、转移。因此,吴利君还被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涉嫌犯罪总金额有七千多万,这是我们迄今为止查办涉案金额最大的一桩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刘建成向记者介绍,为了侦办好此案,衡阳市检察院分别从南岳、衡东、石鼓、衡南等12个基层院抽调了50多名干警,用了9个月时间才完成调查取证任务。
由于案情重大,整个案件庭审估计要三天左右时间。(刘希平 李衡南 李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