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4年时间加工销售病死猪肉107万斤、涉案金额高达508.6万元。昨日,平度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平度市张戈庄镇尚河头村村民张书明夫妇非法加工病死猪肉案,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张书明夫妇一审分别领刑15年和7年,两人总共被处罚金560万元。另外两名从张书明夫妇处批发“黑心猪肉”的销售商也分别被判刑10年和7年,并处以100万和40万的罚金。据介绍,此案成为我市迄今查处涉案金额最大、量刑最重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事件
村房查获1500斤死猪肉
平度市食安办人员介绍,今年4月5日晚,他们接到举报,张戈庄镇尚河头村村民张书明在自家老房子加工病死猪,平度市食安办联合畜牧兽医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连夜赶赴现场查处。“到达现场后发现张书明家大门紧锁,敲门无人答应,执法人员最后撬门进入。”参与当晚查处行动的执法人员介绍,进门后发现屋内有两头病死猪,还有一些已加工好的猪肉以及非法屠宰设备,但屋里已经没有人了。
执法人员经过对这处黑加工点搜查发现,张书明已通过暗门躲到东墙邻居家的空房子里,然后翻墙逃走。现场共查获1500多斤猪肉。经过平度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鉴定,认定为病死猪产品。平度市食安办人员介绍,在他们的监督下,平度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这些”黑心猪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数字
4年销售病死猪107万斤
4月12日,平度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从张书明家中搜出了张书明记录的销售病死猪产品的三个账本。“经过对账本的统计,数字非常惊人。”执法人员介绍,张书明、郭珍艳夫妇从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共计加工并销售病死猪产品107万斤,销售额508.6万元,其中自2008年8月至2011年4月,猪肉销售商万云学从张书明处共购买病死猪39.4万斤,销售额184万元,自2008年8月至2010年1月,猪肉销售商孙建团从张书明处共购买病死猪16万斤,销售额78.9万元,剩余50多万斤病死猪由张书明夫妇自行销售。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张书明、郭珍艳、万云学、孙建团4人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检察机关批捕,根据审讯,张书明、郭珍艳夫妇的病死猪是从附近养殖场或养殖户手中收购来的。
现场
夫妻开庭相见当场晕倒
昨天上午,4名被告人被分别带到法院等候宣判,张书明、郭珍艳夫妇在等候开庭时见面,均惊愕地晕倒了,经过法医处理,两人恢复正常后法官才宣布开庭。“他们两口子分别被关押半年多了,互相不知道对方也被逮捕了。”平度法院一名法官介绍,两人可能分别以为这个罪行自己扛了,另一人没事,但由于两人都参与“黑心猪肉”生意,所以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开庭后,法官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张书明、郭珍艳夫妇一直低着头,旁听席上几名被告人的亲属也都眼里含泪。
新闻延伸
案值达5万元就判刑
“被告人张书明、郭珍艳非法加工病死猪并对外销售病死猪产品,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书明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参与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郭珍艳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万云学、孙建团明知是不合格产品仍然销售,销售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受刑罚。“根据相关法律,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5万元以上就涉及刑事犯罪,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张书明等人的涉案金额都超过5万元,并且数量非常巨大,应该受到法律严惩。
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为什么要判这么重的刑罚?本案审判长解释,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张书明的销售额达到了508万元,判处15年有期徒刑是最低刑期了。”审判长说。
听到判决被告哭了
郭珍艳担忧她和丈夫都获刑后12岁孩子没人照顾
法官宣判完他们的刑期后,张书明、郭珍艳夫妇瘫坐在凳子上,法官分别询问是否服判,是否上诉。张书明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万云学和孙建团表示服从判决。
法官询问到郭珍艳的时候,郭艳珍一直低头不语。“我的孩子怎么办?”郭艳珍忽然当庭哭喊起来,她的孩子才12岁,两口子都被判刑后就没人照顾了。记者注意到,旁听席上4名被告人的亲属也开始落泪。
4名被告人被带出法庭送往看守所的时候,他们的亲属都哭了起来。“没想到这也能犯罪,判得那么重。”其中一名被告人的亲属告诉记者,以前卖死猪肉都是公开的,后来国家不让卖了,很多人还是偷着卖,大家都不认为这是犯罪,顶多被查处后没收猪肉或者罚款就了事了,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判决书——
平度法院对张书明等人加工、销售病死猪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被告人张书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被告人万云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人孙建团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被告人郭珍艳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0万元。记者孙启孟通讯员张峰刘智亮龚春摄影报道张书明夫妇加工销售病死猪肉107万斤(本应无害化处理)万云学购买病死猪肉39.4万斤孙建团购买病死猪肉16万斤剩余50多万斤由张书明夫妇自行销售张书明夫妇加工制售病死猪肉示意图李帅制猪肉经营和加工熟肉食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