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昨天下发了《关于青岛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青岛市特聘专家表彰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全方位的人才战略引擎,“本地培养”与“外地引进”并举,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首次建立“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设立“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
新增两项专家激励计划
近年来,随着《青岛蓝色硅谷发展规划》和《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我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进入重点突破、加速发展的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驶入“快车道”。但同时,由于本地人才培养及柔性引进人才激励政策力量薄弱,造成部分本地人才外流,外地人才留不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展。
今年,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调查,摸清了人才家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需求,量体裁衣制定了青岛市专家激励计划,建立“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同时设立“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市政府特贴人员选拔范围扩大至包括驻青单位在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选拔,一次性奖励特殊津贴2万元;设立“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对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青岛的,以兼职聘用、合作开发、人才培养等形式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力的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定期予以表彰。
创新人才将是奖励重点
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范围为: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等岗位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在关系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选拔范围为:我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行政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和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入选拔范围。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获评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高级技师可获“特贴”
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市政府特贴专家”的条件为: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相应条件。高技能人才评选“市政府特贴专家”的条件为: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技艺精湛,贡献突出,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相应条件的。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青岛市首席技师、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青岛市技能型拔尖人才等奖项,业绩突出,影响广泛;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的,均为选拔条件之一。
“特贴专家”最高奖2万
“市政府特贴专家”享受待遇为:由市政府颁发《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荣誉证书,并一次性颁发20000元市政府特殊津贴。优先推荐参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评选。安排学术休假活动。我市还将建立有效的跟踪管理制度,密切同市政府特贴专家的联系,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市政府特贴专家申报科研项目,为他们快出成果、多做贡献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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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专家可获“突出贡献奖”
早报讯 《关于青岛市特聘专家表彰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市设立“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
参选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近五年内业绩、成果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我市重点建设工程或重大项目的启动、建成、投产和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积极提供先进技术和经验,为我市工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解决关键技术和科研等方面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助推蓝色经济发展,为我市科技创新、企业进步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围绕我市蓝色经济建设及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及急需紧缺专业,为我市积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我市招商引资和人才交流做出特别贡献等。
获得 “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的,一次性每人奖励20000元。(记者 陈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