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鹿、大王蛇、大雁……这些野生动物竟然齐聚黄岛一家饭店的点餐台。昨日,黄岛森林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饭店检查发现,有两家饭店经营“野味”,现场查获4条活蛇、一只大雁及疑似梅花鹿蹄子的动物骨头。
现场
梅花鹿大雁成“招牌菜”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跟随黄岛森林公安分局执法人员赶到位于黄岛长白山路电视塔下一家名为“嵩山别苑”的饭店,院内摆放着几个笼子,分别装着斗鸡、红头鸭、大雁等。看到执法人员检查,饭店经营人员连忙出来辩解称:“这不是大雁,就是普通的家养鹅。”“你们店里的菜谱、墙上的宣传画都写着大雁,还不承认?”执法人员反问道。该经营人员随即不再应声。
进入点菜大厅,点餐台上方墙面上张贴着各式菜肴。其中,“梅花鹿”作为主打菜全新推荐,还附有梅花鹿的结构与功效图,“炖鹿鞭1888元一份”、“碳烤鹿腿168元”、“酱香鹿肉88元”、“鹿茸酒48元”、“鹿血饭88元”……
执法人员在冰柜内搜到了疑似梅花鹿的蹄子和骨头,但饭店经营人员却一口咬定是羊蹄子。“哪有这么大的羊蹄子,这个骨头加蹄子的长度接近半米了。”执法人员表示。
点餐台上摆着大王蛇
“快看,这里还有两条活蛇!”执法人员在点餐台上发现了一个铁丝网笼子,里面竟然装了两条慢慢蠕动的活蛇。为了防止蛇逃跑,饭店工作人员还在上方压了一个用锡箔纸包的砖头。“这是大王蛇,学名王锦蛇,是一种很常见于温带的大型蛇,无毒,靠自身强大的身体和缠绕力来杀死猎物。”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记者看到,饭店的招牌上写着大王蛇“一蛇三吃,268元一斤”。“这蛇是从哪来的?”执法人员询问道。“这都是养殖的,不是野生动物,不要紧吧。”饭店负责人说。当执法人员要求饭店负责人出示相关经营许可证件时,对方却提供不出来。
查扣活蛇送野外放生
随后,执法人员将现场查获的两条大王蛇、一只大雁及疑似梅花鹿蹄子予以没收。“经营‘大王蛇’这类动物必须有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与产品经营许可证》,否则视为违法经营。”黄岛森林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按《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将没收实物,追缴违法经营所得,处以10倍以下的罚款。
“大王蛇山下的饭店也有,为什么要查我们家?”依靠这家饭店经营人员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又顺线突击检查了山下的两家饭店,其中在位于开发区黄浦江路上的“如意酒店敦煌店”也查获了两条活的大王蛇。该店厨师为证明大王蛇是养殖的,不咬人,徒手将两条蛇捉到袋子里,还将自己的手放在蛇嘴上来回摆动。最后,执法人员将查获的大王蛇送到野外放生。
滥食野生动物对人体有害
提示
“滥食野生动物源于一个非常错误的概念,就是认为野生动物是难得的美食,其实食用野生动物会给自身健康造成威胁。”黄岛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禚琨向记者介绍,滥食野生动物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对人体健康也可构成巨大威胁。
“专家研究发现,在蛇的皮下、肌肉内和腹腔中发现数以千计的寄生虫。这种寄生虫一旦进入人体内,即可使人感染裂头蚴病,引起眼、口腔、皮下、脑及内脏各部的疾病,还导致腹部不适,恶心呕吐,严重时危及生命。”禚琨说,当前人们食用的野生动物,大多数生存环境不明、来源不明,卫生检疫部门又难以进行有效监控,许多疾病的病原体就在对野生动物的猎捕、运输、饲养、宰杀、储存、加工和食用过程中扩散、传播。人吃了这种环境下的野生动物就更有中毒的可能。更有甚者,一些偷猎者常常采取毒杀的方法获取野生动物,而且采用的毒药毒性大,不易降解,残留在被毒杀动物体内,食用这样的动物就有被继续毒害的危险。
近期,全市将全面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利用行为,尤其是对餐馆饭店、花鸟市场、药用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和其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经营利用非法猎捕或走私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进行清理整顿并依法惩处。
早报联合市森林公安局开通举报热线,市民如果发现有非法捕杀、出售、收购、运输等野生动物的,可以拨打13792899565向早报反映,记者将第一时间转给执法部门查处。
本组撰稿摄影 (除署名外)记者 刘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