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中日韩三国关注的“刘强引渡日本案”29日在首尔高等地方法院举行首次庭审。因对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不满而向靖国神社放火的中国人刘强当天出庭,他多次强调自己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曾当慰安妇的外婆以及中韩两国国民的尊严,并否认是为了个人目的而损坏靖国神社大门。韩国主要媒体当天都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并强调刘强是为了抗议日本歪曲历史而纵火。
《环球时报》记者当天旁听了庭审。下午2时30分,刘强出现在法庭,身穿浅绿色首尔看守所的囚衣,脚穿白色运动鞋。刘强精神面貌还算饱满,神情轻松,在回答法官、律师、检方的提问时思维清晰。当天审理的法庭较小,只有20多个座位,但来了大批记者和旁听者,因此整个法庭被围得水泄不通。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总领事何颖出席了当天的庭审,日本驻韩使馆一名参赞当天也出现在现场。整个庭审直到下午5时50分才结束。
刘强在接受庭审时表示,自己向靖国神社放火完全是出于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反人类罪行的抗议和示威。刘强称,他的外婆是慰安妇的受害者,外曾祖父在日本殖民朝鲜半岛时因教授韩国语而被日本人拷打致死,自己是从外婆那里听到慰安妇的经历而对日本产生了敌对心理。他说,鉴于日本对历史的错误认识,自己被引渡到日本后必将遭到不公正审判,因此希望能回到中国接受审判。
在接受法官询问放火动机时,刘强表示,去年12月18日,韩国总统李明博访日期间会见日本首相野田佳彦,结果野田不仅不在慰安妇问题上道歉,反而要求将日本驻韩使馆前的“慰安妇少女像”撤除。这种对过去侵略历史极端不负责任的做法激怒了刘强,因此他去超市买汽油,并在12月26日凌晨向靖国神社大门投掷燃烧瓶。
刘强强调,他向靖国神社和日本驻韩国大使馆投掷燃烧瓶不是出于个人目的,而是希望通过在靖国神社大门“留下记号”的方式给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以警告。他说,慰安妇问题已过去60多年,绝大多数慰安妇已经去世,如果再不拿出措施,该问题实际上将无法解决。
对于法官提出的“日本政府要求引渡时认为,靖国神社只不过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宗教设施”,刘强激动地表示:“那为何在日本政界人士8·15参拜靖国神社后,韩国政府会提出抗议?在2005年小泉纯一郎以首相身份参拜靖国神社后,为何有10名韩国青年在日本驻韩大使馆前切下自己的手指以示抗议?”
刘强的辩护律师表示,从刘强向靖国神社放火的行为看,他是因为对日本歪曲历史和拒不承认慰安妇问题而一时冲动,由于他的观点在引渡到日本后可能遭受不公正审判等个人权益侵害,因此韩国法院应拒绝日本的引渡要求。出庭的韩国检方人士则表示,日方提出的引渡依据是纵火犯,而不是其他目的的犯罪,而且刘强的忧郁症不算严重,符合《韩日罪犯引渡条约》中引渡的条件。
韩国社会团体“太平洋战争牺牲者遗族会”会长梁顺任女士则当庭向法官陈情表示,慰安妇受害者有20万之众,但日本政府一直歪曲事实不予承认,过去70年日本右翼不断利用靖国神社为战犯招魂,这不能不引起战争受害者亲属的愤怒。她还表示,希望法官在做出最终判断时能真正体现韩国法律是“人道主义法”的宗旨。
负责此案辩护的韩国四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世宗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向《环球时报》记者表示,首尔高等地方法院对本案高度重视,负责审理此案的大法官是该院非常资深的法官,而该所负责的律师也将竭尽全力帮助刘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人士还对韩国部分媒体炒作所谓“豪华律师团”表示不以为然,认为这种误导只能增加案件的复杂性。
《环球时报》记者当天在法庭看到,法院为刘强准备了中文翻译,并在庭审中就重要问题一再询问他是否听清楚。最后,在辩护律师与检方协商后,法庭确定下次审理时间为12月6日。此案的审理将进行3次,最后一次法院会在听取各方最终陈述后,决定是否引渡刘强到日本。
刘强今年1月8日因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而被韩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调查过程中,他承认去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国神社投掷了燃烧瓶。由此,日本政府今年5月通过外交途径寻求引渡刘强到日本。韩国法务部在11月初刘强即将刑满释放时,向法院请求罪犯引渡审判。29日为首尔高等地方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