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称自己很后悔,使劲用手捂着脸。
一想起当时的情景,小青便陷入沉痛之中。张淑芬摄
2012年11月10日,可能是22岁女孩小青(化名)记忆中永远挥之不去的伤痛时刻,当天凌晨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人尾随并实施强奸。11月27日市中公安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他将为自己的罪恶付出沉重的代价。
记者张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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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凌晨1点30分左右,22岁的外地女孩小青打车回暂住地西河村。由于住的地方行车不便,她在距离家门几百米的路口处便下了车。此时,她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正悄悄来临。
在市中公安分局十六里河派出所的休息室内,尚未抚平伤痛的小青向记者回忆了那天凌晨发生的事情。小青说,她刚走到楼门口正要掏钥匙开门时,一个男子走上前将其挟持。那人一只手用坚硬的东西抵住了她的腰部,另一只手抓着她,并威胁她不要说话。“我当时很害怕,没敢出声。”小青说,随后她趁嫌犯不注意咬了他的手一口,并借机逃跑,“但那天晚上下了雨,地上全是水,我摔了一跤。”男子上前追上小青后,有些恼羞成怒,挥手打了她两拳,并抓住她的头发,将她的脑袋往地上磕。
不堪回首>>一回忆她就忍不住用手抓头发
随后,小青被该男子强行拖着走了几百米,进入了一条很窄很黑的小巷子。此时,小青越来越害怕,她想喊救命,但只要她一想喊,男子就用力打她。“后来他把我拖进了一个废弃的小屋子里,并强迫我与他发生关系。”小青说,她在反抗过程中挠伤了男子的脸。
事后,男子不仅威胁小青不要报警,否则“没有好下场”,还将她钱包内的500元现金全部抢走。“他不让我立即离开,而是等他离开以后再走。”小青说,男子为防止她跑出去求助,离开几分钟后再次返回查看,并对其进行威胁,“我害怕极了,一直等他离开好几分钟后才敢打电话报警。”
小青说自己是外地人,刚来济南不久,无亲无友只能自己租房住,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情。现在一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小青就忍不住用手抓头发,仿佛陷入极大的恐惧中,“现在我深夜不敢回家,出门也不敢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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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里河派出所民警钟哲告诉记者,10日凌晨2点左右他们接到了受害人小青的报警电话,并立即赶到事发现场。随后派出所民警与市中刑警大队民警组成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破。11月27日民警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于当天下午在位于堤口路附近的某饭店将正在上班的刘某抓获。
经审讯,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介绍,刘某今年31岁,是济南长清万德镇人,已婚,女儿5岁。刘某目前在济南打工,暂住在东河村,东河村与西河村相隔很近。那天晚上,刘某与朋友喝完酒后正独自走在回东河村的路上。刘某看到了刚下车的小青,见其深夜独自一人,歹意顿起。刘某说做出这样的事是“一时冲动”,但记者从民警那了解到,刘某已不是初犯,2010年他曾在舜耕路山东省交通厅北院墙附近强奸一名女大学生。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