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将于2013年10月在山东举办。为举办一届“更具特色、更加成功”的中国艺术节,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宣传口号、宣传画。
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对象个人、团体或单位均可应征投稿。
二、征集作品要求
(一)宣传口号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艺术特点; 2、体现“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的宗旨,展现山东人民热情好客的精神风貌; 3、言简意赅、便于记忆、朗朗上口,具有独创性;
(二)宣传画 1、体现中国艺术节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艺术特点; 2、体现“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的宗旨,展现山东人民热情好客的精神风貌; 3、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内涵丰富、色彩明快、引人注目,具有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文字或形象元素。4、宣传画为一套6幅,单幅印刷规格为60cm×90cm,竖式构图。须具备主标题“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十艺节标志、吉祥物等基本设计元素。6幅作品内应有一幅以标志为主画面,一幅以吉祥物为主画面(十艺节标志、吉祥物标准图样请从十艺节官方网站下载) 5、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提供应征者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请从十艺节官方网站下载)。
三、提交方式
1、宣传口号:邮寄或者电子邮件均可,邮件(函件)标题为“(作者姓名)十艺节宣传口号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宣传画:A4幅面彩色样稿,一式两份; 电子版作品制作成光盘,标题为“(作者姓名)十艺节宣传画作品”,文件格式和精度要求满足60cm×90cm印刷需要,并附带简要《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标明所用软件名称、版本号和文件名。请在函件上注明“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宣传画作品征集”字样,并附带详细个人(单位、团队)简介、通讯地址、联络方式、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
四、截稿日期
2013年1月20日(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由国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
评选结果将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六、奖励办法入围或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具体数额为:(一)宣传口号 1.入围作品十件,每件作品获奖金1000元; 2.入选作品获奖金5000元。(二)宣传画 1、入围作品30幅(5套),每幅获奖金1000元。
2、入选作品6幅(1套),每幅获奖金5000元。
请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七、注意事项
1、作品入围后,作者为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提供高精度Tif文件、延展设计图例。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和系列化的视觉规范。
6、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地址
地址: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新闻宣传部(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787号翰林大酒店319房间)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张晖 赵天宇邮箱:syjxwxcb@163.com 联系电话:0531-81695994 0531-81695982(传真)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著作权确认书
附件1:
著作权确认书
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宣传画是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作的作品。凡入围、入选宣传画的著作权属于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所有,著作权人是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应征人享有宣传画作品的署名权。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山东省筹委会有权对入围、入选作品进行增加、删减、修改、组合等。宣传画作品的著作权人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宣传画作品始创者的姓名,并根据《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宣传口号、宣传画征集公告》的规定对入围、入选作品的设计(创作)者予以奖励。应征人同意以上约定。
应征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