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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直击:两人监考严防舞弊(组图)

来源:新华网-- 2012-11-26 07:16:51 字号:TT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场直击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11月25日举行,记者赴北京市东直门中学考点进行了现场探访。图为东直门中学大门外的交通协管人员。

    记者:您能否介绍一下,公务员考试中采取了哪些打击和防范作弊措施?

    负责人:我们一直非常重视考试的安全工作,可以说安全是考试的生命线,只有保证了考试的安全,才能维护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以来,我们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在考试信息管理、试卷管理、考试实施管理和阅卷管理等多个方面对考务工作进行了严格规定和细化,从制度上、程序上进行规范。加强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防范和化解考试风险的能力水平。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我们努力为大家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各地考务部门在考场内配备了经验丰富的监考老师,设置了身份证识别仪、手机信号屏蔽仪、视频监控设备等。考场外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派往各地的督考员、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的巡考员、公安民警、无线电信号管理人员等,共同维护考场内外秩序。阅卷期间,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将启动雷同卷甄别鉴定系统,对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的行为进行筛查、认定和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试题和答案在考试结束前为绝密。任何窃取、非法持有和传递试题及答案的行为,均违反了刑法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今年主管部门还加大了对不法分子作弊助考、窃取考试试题的打击力度,在江西、江苏、吉林等地,已经对公务员录用考试当中作弊助考和窃题的犯罪分子追究了刑事责任。无论何种作弊行为都将受到严肃的处罚。

    记者:个别考生如果出现作弊行为,将会受到什么处理?

    负责人:在考试阶段,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我们将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如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如抄袭或协助抄袭,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较轻的,如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等,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希望各位考生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这条高压线,千万不要一次作弊,悔恨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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