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人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六部委要求,我市决定从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1月31日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公布16部热线电话,劳动者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直接投诉。
重点查劳动密集型企业
这次检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建设、公安、国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充实一线执法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及时查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上限处以罚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每年临近春节,建筑农民工返乡心切,再加上冬季施工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们要求各建筑业企业今年提前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原则上,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农历小年之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顺利返乡过节,相关单位必须详细报告工程项目用工、工资发放、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情况等,并制定农民工返乡安排计划。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使用“包工头”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房屋、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等其他无法及时兑现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项。因建设(开发)单位招用无资质队伍、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开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建立欠薪预警制度
为减少建筑业农民工“讨薪”事件发生,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在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中,依据拖欠比例,设定了蓝色、黄色、红色三色预警。清欠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红色是最高预警级别,建设(开发)单位在限期内没有支付,清欠部门向担保方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动用建设单位的支付担保金用于发放工程款,并提高其新建项目的支付担保额度,在市场主体考核中予以扣分。
另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仅建筑业实施了欠薪预警制度,我市在其他行业同样落实了企业欠薪监测预警制度,通过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在企业内部设立 “劳资关系联络人”、入户走访调查等有效手段,及早控制和解决企业欠薪违法行为。实行“分片包干、重点排查”责任制,依托日常网格化监管系统,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开展辖区用人单位工资拖欠情况调查。对排查出的存在劳资纠纷隐患的用人单位,建立跟踪联系制度,帮助用人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保证工资及时发放。在农民工维权和执法办案上,我市实行公安、城乡建设、工会和劳动保障监察公开电话联动维权。对因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简化办案程序,对小额、简单案件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的案件,及时申请人民法院优先执行。另外我市工会组织通过12351职工维权热线,及时为维权求助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维权问题解答,协调各级工会调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问题。(记者 孙静芳)
特别提示
16部热线帮您讨薪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有关建筑领域的工资支付问题请拨打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电话:85065008;求助工会组织请拨打电话:12351。涉及市内四区国有、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工资支付问题请拨打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82670331;涉及市内四区区属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请按照单位用工所在区域拨打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83902705、四方区83761675、李沧区84616606;涉及其他区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问题的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86896513、保税区86766803、城阳区87968528、胶南市86163329、胶州市82205962、即墨市88531461、平度市88321806、莱西市88478430。
“不法讨薪”将受严惩
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的“不法讨薪”行为,我市各执法部门将对有关企业及责任人给予严厉的惩处。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是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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