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外地城市买房了,在青岛能查到吗?”对于青岛市民咨询住房信息联网一事,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陈萍,昨日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时表示,目前我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实现与住建部联网,具备联网运行条件,待住建部完成系统建设并统一部署实施后,可实现在青岛查询外地城市的买房记录。
为了有效实施房地产调控措施,住建部自前年起开始研究全国4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住房
对此,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陈萍回复说,此前青岛已有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可基本满足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需要,但系统数据不全且较分散。我市自2010年底展开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集统计、分析、管理、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应用系统。青岛建设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涵盖四个方面内容:私有房产信息、租赁房产信息(包含承租公有房产、租赁私有房产)、随住房屋信息(指不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但随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居住的房产)和其他住房或居住信息 (包含所居未登记房屋、违法建筑)。目前我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实现与住建部联网,住建部正按计划进行系统建设并制定配套的查询管理办法。
还有市民咨询关于首套房如何界定,陈萍指出,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居民家庭 (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市内七区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房屋套数为准。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关于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问题,可以咨询具体贷款银行。为切实保护居民家庭的财产隐私权,在《住房情况证明》中不标注购房人家庭名下拥有住房套数。如市民有其他需咨询事项,请拨打咨询电话:82661856、82661865、82661889、82661891。(记者 孙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