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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及56万居民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11-07 10:23:03 字号:TT

    即墨市自2009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市以来,按照国家、省和青岛市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已有56.1万城乡居民参保,参保率达99.5%,累计收缴保费10.24亿元,财政累计投入达4.13亿元,其中即墨财政投入1.91亿元,累计为18.84万人发放养老金6.05亿元。

    积极作为,开拓创新,

确保政策全面惠及城乡居民。

    即墨市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同时,立足实际,实施政策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将城镇中没有养老保障的6.56万名居民一并纳入试点范围,并重点实施了多项政策创新:在缴费档次方面,除执行国家规定的五个缴费档次外,又增加了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五个缴费档次,满足了不同经济条件居民的缴费要求。在参保方式方面,对缴费困难人员,积极协调银行采取“封闭贷款”的方式缴纳保费,用个人账户养老金还贷,基础养老金正常享受,实现了老有所养。在政府补助方面,为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自2012年7月起,该市将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对参保缴费人员,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仅此一项,地方财政累计投入就达4900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人员,由政府在全额支付55元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再为每人每月加发10元基础养老金,目前已累计为8800人加发基础养老金145万元。在弱势群体扶助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500元标准为其代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保现有待遇水平只增长不降低。在丧葬补助方面,自2011年1月1日起,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员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次月的20日前,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1000元。

    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

    为做好试点工作,即墨市在市镇两级成立了专门经办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各村(居)委会设立了专管员,并先后投入300余万元,配强配齐各项专用设备设施。同时结合全市工作需求和现状,与驻即墨市金融机构联合开发了能与“核心三版”对接的信息系统,以及供村庄群众参保登记使用的单机版,借助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全市完成1101个村(居)的信息录入、保费收缴及待遇发放工作,正确率达100%,为不断满足工作需求,即墨市先后投入130余万元,不断完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顺利开展。

    务实作为,强化服务,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即墨市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其中,在即墨电视台连续播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列专题节目;在市委《工作简报》、即墨网络论坛连续刊发政策解读;开通咨询热线,实时答疑释惑;并发放《宣传手册》、《政策问答》60万余份。为提高镇村两级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成立5个专门培训组,分别到全市23处镇(街道)举办了三期政策业务培训班,与镇、村两级经办人员面对面讲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耐心细致地答复经办人员和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为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成立7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督导组,对各镇(街道)的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走访了解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度,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目前该市已建立起了以POS机、ATM机、农金通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渠道,实现了全覆盖,方便了城乡居民就近缴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有效作为,严格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为保障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杜绝资金管理疏漏,即墨市严把四道关口:把好申报领取关。对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要求提前一个月到村(居)委会办理养老金领取登记手续,待张榜公示后于每月10日前报镇经办机构审核,镇经办机构每月20日前报市经办机构审批。把好联动核实关。村(居)委会每月初要将上月领取人员死亡及服刑情况报镇经办机构,由镇经办机构审核汇总后报市经办机构;市公安局、民政局、法院于每月初将相关情况抄送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及时做出处理,避免了冒领虚领现象发生。把好复核审查关。镇经办机构每年3月份对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一次领取资格认证,市经办机构对全市10%的村(居)进行抽查。对于因上报审核不及时、不准确,造成虚领、冒领养老金的经办单位或人员,由责任单位、责任人负责追回或赔偿损失。把好基金监督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人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监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费收缴、养老金发放均通过银行专用存折,实现了基金“网上流、银行走”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杜绝和预防了基金流失,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的电子监控系统,确保了基金运行规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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