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在庭审现场听取一审宣判。当日,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依莱、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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