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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农合惠及民生

来源:青岛日报-- 2012-11-01 09:48:35 字号:TT

十年医药旧账本记录普惠新农合

崂山区创新实施新农合惠及民生

崂山区黄山社区的刘爱珍有本特殊账本,上面记录着她自2003年患病近十年来所有医药报销明细。

“2004年全部的医疗费用为7404元,报销2486元,报销比例为33%;到了2012年上半年,已经花了4162元,新农合报了3122元,总报销比例提高到75%。”刘爱珍告诉记者,因为她办理了门诊大病,加上新农合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她看病所花的

钱越来越少。

刘爱珍的账本见证了崂山区新农合十年的发展历程。刘爱珍回忆,一开始她向街坊亲朋四处借钱筹措治疗款,后来新农合在一级医院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政策,她在青岛市第八人民医住院的时候还办了门诊大病,医疗费联网就能现场报销,再不用借钱了。

“崂山区始终坚持将医疗保障作为区内重点民生项目予以全力支持,目前,已有10.7万余人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崂山区卫生局局长柳忠旭介绍说,“2003年1月起,崂山区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县推行了新农合制度,新农合十年来,筹资标准不断提高,参合率已达到100%,报销比例也逐年增加。”

解决“报销难、报销慢”的难题

今年,崂山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比去年涨了60元,达到400元,其中个人交付80元。居民加入新农合后,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补偿比及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75%、65%,均比去年增加5个百分点,中草药饮片和中医诊疗类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70%,崂山区新农合报销比例已连续十年保持全市最高。

今年5月,崂山区在实现了标准化卫生室信息化联网管理之后,又在社区卫生室新增了报销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在每人每年报销总额不超过100元的前提下,参合居民不出社区就能在村内的卫生室享受到基本药物费用报销30%的优惠政策;在每人每年报销总额不超过400元的前提下(不含中草药饮片),在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还能享受到西药和中成药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30%的政策。

据介绍,今年崂山区新农合在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开展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疗费联网结算试点,在全省率先实行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内医疗费当场报销,这与居民以往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大病需要个人先垫付不同,联网后实现了门诊医疗、报销“一站式”,患者只需支付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其余由医院先行垫付。目前已试点26种门诊大病实时报销,实时报销医疗费达273.95万元,解决了“报销难、报销慢”的难题。

设政策让医院为患者省钱

为让老百姓在看病时少花钱,崂山区实施了一系列严格控制治疗费用创新举措。

随着2型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等5个病种纳入区内一级定点医院单病种管理,崂山区新农合在各级医院实施限额付费的单病种已达 31种。实施单病种结算管理,即补偿时不再设定起付线,限额内的费用按照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的比例定额补偿,符合条件的患者只需要缴纳定额医药费,超出部分将由医院承担,这将有效避免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

新农合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这钱既要花在刀刃上,又要做到“花一块钱办两块钱的事”,提高资金的利用度。崂山区利用“小病进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导向,创新了新农合双向转诊政策,病人根据病情需要向上级医院转诊时,享受住院补偿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的优惠,需要下转时则执行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10%的政策,这样既为病人节省了治疗费用,又避免了医院人满为患、社区诊所门可罗雀的尴尬现象,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提高重大疾病患者救助比例

崂山区出台了相关文件,增加了包括复杂先天性心脏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在内的重大疾病共计9类19种,规定重大疾病参合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新农合报销取消起付线,统筹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5%;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高于75%的,执行高报销比例。目前此举已为35人次的重大疾病患者报销医疗费15.4万元。

在我市推出关于农村大病救助的政策基础上,崂山区卫生局联合民政部门出台了《崂山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拿出1500万元对中低收入以下的困难家庭给予救助,新农合患者的具体救助标准为:参加崂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患者个人自负费用超过基数2万元以上的部分,医疗机构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不超过90%比例救助,范围外医疗费用按不超过70%比例救助,当年度获得重大疾病救助的参合居民不再享受新农合二次补偿,实现了病种全覆盖,缓解了参合居民的医疗负担。(记者 刘丽娜 通讯员 王兆勇 陈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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