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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几乎净身出户 嫌钱少火烧前妻房屋

来源:青岛晚报-- 2012-10-29 13:56:57 字号:TT

    因为感情不和,王某和妻子李某在去年办理了离婚,可离婚后两人还因为财产问题有所纠缠。王某多次上门索要,都被李某拒之门外,王某一气之下,到李某家放火,幸好被邻居及时发现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及财产受损。近日崂山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王某今年47岁,是青岛本地人。据王某称,他和李某离婚后,不仅儿子归妻子,连房屋及大部分财产也划在了前妻名下,自己拿到的很少,由于气不过便到李某

家理论。李某对此不予理睬,并将王某赶了出去,为了躲避王某,李某还将房屋出租出去,自己搬到其他地方居住。王某发现后打电话给李某,并威胁她,如果还不给钱就去烧房子,李某以为王某只是说说而已,依然没有理睬。

    今年5月的一天,王某来到李某原来居住的一楼房屋,见屋里没有人,他随手找了一个塑料袋,用打火机点燃后扔到了防盗窗上,之后王某逃离现场,躲在旁边单元观察情况。由于窗户有一处缝隙,火苗顺着缝隙进入到房间里,点燃了窗帘。火势逐渐增大,这时被路过的邻居发现,大家赶忙打119,同时也上前帮忙扑火,这才将火势控制住。

    作案后,王某给儿子打了电话,称自己已经“付诸行动”,如果李某再不给钱,还将进行报复。儿子立即拨打110报警。民警了解后发现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两个月的调查通缉,最终将王某抓获归案。到案后,王某承认自己放了火,但他依然坚称如果不是妻子欠他钱,财产划分不均,自己不会走这一步。

    崂山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纵火焚烧房屋财物,已经危害公共安全,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对于王某所称的欠钱一事,由于他一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不予采纳。鉴于王某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他因放火罪,获刑3年。(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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