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敬老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青岛市市南区创新思路,建立“敬老月”活动四项机制,切实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
一、建立市南区老年艺术节与“敬老月”同庆机制。为让更多的老年人走出家门,市南区以“敬老月”为契机, 于2012年9月13日在兰山路5号音乐厅开启了首届老年艺术节。老年艺术节共举行国学歌曲演唱、“颂歌献给伟大的党”合唱、文艺演出、老年书画、“六个老有”摄影展等5个专场和10个街道特色老年艺术专场。老年艺术节与“敬老月”同庆,吸引了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充实了老年人精神生活,受到老年人的热烈欢迎。
二、建立“四大班子”走访慰问、帮困解难联动机制。市南区将“敬老月”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帮困解难孤寡病残老人列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区长华玉松专门做出批示,“敬老月”活动要突出主题,走访慰问工作四大班子领导都要参加。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工作督查,建立四大班子走访慰问、帮困解难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特困、高龄、残疾老年人采取不同方式,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倾听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社会各界、驻区企业积极响应,主动为老年人献爱心、做好事、办实事。
三、建立志愿为老服务队伍规范管理工作机制。区共青团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志愿者走进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中,开展照料、护理、信息咨询、交谈、心理疏导、法律维权、家政服务等活动。为便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将志愿为老服务队伍纳入规范化管理,把6000余名志愿者组成500余支义务养老服务队,明确服务范围,协助100余名志愿者与孤寡老人建立认领关系,2000余名志愿者与困难老人结对,使志愿为老服务成为居家养老的重要补充。
四、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督检查机制。市南区人大把年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作为“敬老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座谈讨论、查找问题、进行整改等步骤,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区老龄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园、景点、文化馆、博物馆、卫生等服务窗口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属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通讯员 万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