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起,茅台十年九次申请“国酒茅台”注册商标,屡被驳回而不舍。这个颇为励志的动作,今年7月终于结果——国家商标局公告,“国酒茅台”商标已通过初审,如3个月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成为具备法律意义的标识。
“国酒”一旦真的成为注册商标,即等于企业可以借用国家名义行销,消费者的爱国热情和国家美誉度,从此都可以转换为企业利润。九死一生,如此高难度的申请能够通过,茅台的政府公关能力着实令人
但初审公示一定会遭到反对——“国酒”商标有强烈的排他性,行业内竞争对手不可能容忍,茅台不会想不到这一点。事实上,消息一出,山西汾酒即递交了异议申请书,洛阳杜康甚至发表了“致国家商标局、茅台集团等的一封公开信”,不光竞争对手,行业专家,甚至工商系统内部也有不同声音,这不但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更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
既然预料到会有可能的反应,初审公示就不过是茅台打出的第一张牌,那茅台盘算是怎么打呢,无外乎这么两个方向:
一,在职能部门的坚定支持下,反对无效获得商标,这是最理想结果;
二,不管申请结果是否成功,已是一次极好的品牌推广。三个月的公示期,意味每篇因“国酒”商标而起的报道,都是为茅台做的一次免费广告;这将不断强化茅台在消费者心中的国酒印象,提高自身影响和地位,这也不亏。
但茅台的盘算,却漏掉了重要的一环,舆论人心。
今年“两会”期间,“禁止公费喝茅台”一度成为网络热点话题。有政协委员《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在网络上掀起一场抵制茅台的风波。3月以来,受温家宝总理“严控三公消费”讲话精神影响,茅台更因贴上了“高价酒”、“奢侈品”标签而面临巨大市场压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争取“国酒”商标,某非是想给自己披上一件“黄马褂”,避开三公消费的限制?但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下,这件“黄马褂”不但没有通行证的效果,反而容易与人人切齿的贪腐、奢靡等名词联系起来,激起舆论的反弹。网络调查数据显示,就“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一事,八成以上的网民都持反对态度。这样的传播避之不及,何来品牌推广的效果?
也许有“策划”认为,美誉度和知名度都有价值。有数据显示,茅台消费者50%以上是政府机关、团体、法人等团购,再加上那些直接买来送人的个体,意味着茅台基本上成为“花钱的不喝,喝的不花钱”,那些不喝茅台的屌丝态度根本不重要。但问题的关键是,对一个80%的公众明确表示反对的产品,哪个机关、团体和法人,还会堂而皇之地再消费它呢,这可是一个“讲政治”的问题。
茅台质量优异,品牌价值巨大。贵州一位主管领导就很不解地发问,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是企业和商标主管部门行为,不理解为何网上对此事关注度这么高,不理解社会为何指责茅台酒价格过高,不理解为什么不能给予老少边穷地区少有的企业多一点支持。这些“不理解”,从一个侧面揭示了茅台在这个时候申请“国酒”商标的失算:
任何品牌的推广和塑造,决不能逆社会环境和时代要求而行,否则,即便企业自己的算盘打得再精,都只能种下龙种,收获跳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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