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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 人人都有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9-28 14:24:30 字号:TT

    作为山东省经济发展龙头城市,我市在2009年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国家新农保制度扩大到了城镇未参保居民,并逐步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推动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的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241.6万,累计收缴基金76亿元,共计为90.1万名老年居民发放了养老金28.8亿元。目前,青岛市是山东第一家,也是全国最早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城市

之一。

    触手可及的幸福

    昨天上午,在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前旺疃社区,谈起居民养老保险,今年63岁月领取待遇330元的林珍夏老人高兴地说:“国家对咱老百姓实在是太好了,每月都发钱,心里真是很舒坦,比养几个儿子都强,现在不愁没人养老了。”

    去年国庆节前,家住城阳区夏庄街道王家曹村的黄培芳老人收到了子女送来的礼物——一份养老保险缴费单。15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清后,黄培芳在年底满60周岁时就可领到养老金。黄培芳说,“现在我们村里子女孝顺老人,时兴的是送养老保险了。这样,儿女们减轻了负担,老人们也没有了后顾之忧。”近日,记者又来到了胶南市尹家村见到了尹衍俊老人,“今年提标了,7月份开始每月涨了55块,我现在一月能开473块钱了!”老人激动地告诉记者。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像尹衍俊这样的老人,我市共有90.1万人,两年来共计领取了养老金28.8亿元,老年生活得到了改善,家庭氛围也越来越和谐,全市近百万老人“老有所养”的梦想得以实现。

    惠民政策全国领先

    我市目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中,既有年过八旬的老人,也有才满16岁的青年;既有在本乡务农的庄稼人,也有在城镇从事个私经济的小老板,还有大批在外省市打工的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为什么会有着如此强大的吸引力呢?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农利民的好政策。通过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说。

    目前,青岛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在国家新农保规定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的基础上,为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规定各区市可根据自身实际,相应提高缴费档次,市内四区增设了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四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为体现长缴多得,青岛市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加发1%的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为减轻特殊群体的负担,提高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青岛市对老年人实行了宽松的参保政策,允许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一次性自愿补缴不超过15年的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这在全国范围内是一项重大创新。对重度残疾人按500元个人缴费档次给予15年的政府代缴保费,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的政策。为体现人文关怀,市政府还制定了丧葬补助费的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一次性发给1000元丧葬补助金。

    健全持续发展体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党和国家重大的惠民工程,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市在去年实现制度全覆盖后,转变发展观念,加大创新力度,建立健全了待遇水平增长、业务经办管理服务等长效工作体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财政将每年新增拨款6.16亿元。为使惠民政策更多的惠济于民,结合基础养老金翻番,青岛市相关部门制定了宣传计划,崂山区、城阳区和胶南市、莱西市、平度市等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村居上门宣传,帮助城乡居民算清经济账、实惠账和效益账,将惠民政策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新增近3万名参保居民。

    12区市全纳入国家试点

    今年7月,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青岛市市内四区、崂山区、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被批准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此,全市12区市已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2.97亿元。

    据悉,2009年和2011年,国家先后启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将我市按照“大保障”的思路,率先推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填补了制度空白,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的科学结合,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除前期纳入国家试点的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之外,其他纳入制度全覆盖区市均由青岛市市本级财政和区市财政分担。据统计,市南区等8区市从7月1日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后,将有39.7万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补贴330元,合计1.3亿元左右。至此,青岛市12区市已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90.1万老人受益,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计2.97亿元左右。

    失能老人可报销护理费

    长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诊治和生活护理问题,已经不是一个新课题。长病老人的医治和护理,给医疗卫生资源和子女带来沉重的压力。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医疗保险自2006年起,就开始了“医养康护”相结合新型服务模式的探索。2006年5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将退休参保人与老年医疗护理纳入社区医疗保险管理的试点意见》,正式将老年医疗护理业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管理,初步确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老年医疗护理管理的政策框架。6年来,累计全市办理社区家床16000余人次,家庭病床3200余人次,老年医疗护理3600余人次,合计23000人次,医疗费总额6000余万元,统筹支出近5000万元。

    今年7月,我市下发《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试行意见的通知》,7月1日起,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在我市正式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以 “医养康护”相结合的养老、护理机构为载体,构建了新型社保险种,妥善解决了参保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求。这项保险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社保法》的空白,我市成为全国首家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城市。据了解,新政实施一个月,我市申报办理护理保险的参保人达到2392人。护理对象最小者11岁,最长者111岁,平均年龄80.2岁(其中医疗专护的平均年龄是75.9岁)。其中90岁以上者325人。

    目前,市内四区共有86家社区开展了居家护理保险业务,19家社区机构开展长期护理,5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专护,开展业务的定点护理机构占72.4%。

    家住四方区的王大娘生于1911年,老伴早逝,她独自一人把唯一的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儿媳现在也是近70岁的老人了。11年前王大娘因为“心脑血管病”、“慢性支气管炎”、“皮肤感染”等病常年卧床不起,照顾问题全部由退休后的儿媳打理。可一旦住院,陪床、送饭让一家人都疲惫不堪。眼看老人身体越来越虚弱,全家人束手无策。

    2006年7月我市试行社区老年医疗护理住院政策后,儿子儿媳于2007年把王大娘送到青岛市四方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在这里,老人既可得到生活照料,还可以得到医疗护理,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纳入报销,老人仅付很少一点自负比例。今年我市又出台了长期护理医保政策,免除了起付费,使住在养老机构里的生病老年人得到更大的优惠。

    如今老人已经101岁,生活已经不能自理,但是在长期医疗护理政策的关照下,老人的病情趋于稳定,老人的儿子、媳妇、孙女再也不用家庭医院反复奔波,再也不用提心吊胆担心不知什么时候就要打“120”。老人儿媳见人就说:“非常感谢青岛的长期护理医保政策,没有这个政策,我们就是将老人送入养老院也解决不了治病的问题,我们也不知要遭遇多少困难,现在,我们将老人送在这里,白天过来陪陪,晚上还能睡个安稳觉。”(记者 陈珂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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