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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7年生母拒养亲生子 见儿一眼回心转意

来源:青岛晚报-- 2012-09-27 16:54:22 字号:TT

  7岁男孩乐乐从小父母离婚,6岁时爸爸又去世了。由于妈妈早已失去了联系,乐乐被叔叔婶婶收养。一年后,叔叔婶婶由于家庭条件困难要把他交给村里。胶南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帮乐乐找到妈妈杨某后,已经交了新男友的杨某却拒绝抚养孩子。直到母子相见,神奇的血缘关系让乐乐一眼认出多年不见的妈妈,那一刻,杨某回心转意了。

  困境 塑料箱搭板子当床

  7月初,接到乐乐叔叔婶婶要解除收养的求助后,司法局

工作人员马上赶到他家。“这个家庭生活条件确实困难,7岁的乐乐就住在仓库里,和农药、杂物住在一起。塑料箱子立起来,搭上木板就是床,大箱子是乐乐的书桌。 ”援助中心主任徐桂蕊说。

  乐乐一出生,父母就离异了,乐乐被判给父亲抚养。 2011年,乐乐6岁时,父亲去世。因为找不到杨某,叔叔婶婶承担起抚养乐乐的义务。这一年里,乐乐的学习、生活费用让这个农村家庭感觉吃力。 “因为长期没有母爱,乐乐也养成一些生活上的坏毛病。 ”司法所工作人员说,乐乐的老师曾说起,一次开运动会,老师要乐乐换上钉子鞋参加短跑,可是他说什么都不肯脱鞋,老师拽下乐乐的鞋,发现他的脚因为长时间不洗,就像涂了一层黑油漆一般发亮。

  曲折 申请宣告妈妈失踪

  乐乐不是孤儿,不符合福利院的收养标准,应该交由母亲抚养,但是母亲又多年不联系,没人知道她在哪里。工作人员找到杨某户籍所在地,村主任说,她可能去东北打工了,很多年没回来。工作人员向法院提交申请,希望宣告乐乐妈妈失踪,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提交之后的一年如果仍找不到人,乐乐就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孤儿,就能符合福利院的收养条件。

  “我以前没接触过申请社会抚养的案子,怕乐乐不适应,我去福利院看过,那里孩子们的生活条件不错,对乐乐来说是个好去处。 ”工作人员说,就在大家都以为乐乐要进福利院的时候,寻找杨某的事突然峰回路转。乐乐的一个远房亲戚找到一个旧电话号码,打过去,接电话的正是杨某,她说马上会从外地赶到胶南司法局。

  意外 妈妈竟不敢要亲儿

  “她说‘养猫养狗可以,养孩子不行’,我们说按照法律规定,孩子父亲去世,母亲应该承担起抚养义务,可她说就算把她关进去,她也不要孩子。 ”工作人员反复劝解杨某,逐渐摸透了乐乐妈妈的想法,她正在和一个男朋友交往,她怕孩子的出现会打乱生活。同时,孩子在叔叔婶婶家吃住一年,孩子的生活费、抚养费怎么办?要不要支付给叔叔婶婶?杨某说她还顾忌当初抛下孩子的事情会被孩子的叔叔记恨。

  工作人员于法于理,对她进行说服,告诉她现在是孩子唯一的法定监护人,在法律上负有抚养义务,若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在道德上,她是乐乐的母亲,母亲天然具有抚养自己孩子的本能,遗弃自己的孩子,丧失了自己的良知,必将受到社会和良心的谴责。工作人员又去找乐乐的叔叔婶婶谈,他们答应不需要乐乐妈妈返还生活费。村委会表示给乐乐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减轻乐乐妈妈的负担。

  相见 孩子一眼认出亲妈

  9月初,经过多次说服,杨某终于答应领回孩子,乐乐和妈妈见面的情景感动了在场的人。因为生下孩子后不久杨某就走了,乐乐印象里不可能有妈妈的样子,可当杨某和女工作人员一起出现时,躲在婶婶身后的乐乐一眼就辨认出了妈妈,紧张地只盯着杨某一个人看。第一次见面,乐乐没说话,大家给乐乐解释清楚为什么要去妈妈家,怕孩子有抵触情绪,工作人员也没急着让乐乐叫妈妈。 “杨某跟孩子见面之后出门大哭,跟乐乐见面后一周,她几次去找乐乐,然后带乐乐去打工城市开始新生活并给乐乐办理了转学手续。 ”法律援助中心介绍,按照办案流程,援助案件结束后一个月,中心会安排回访,去实地看看乐乐的生活环境,如果孩子还需要援助,中心会继续想办法帮忙。(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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