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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设大病救助专项资金 年投3亿不够再补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9-11 07:33:21 字号:TT

    救助群体广覆盖 千方百计减负担

    据了解,我市新出的重大疾病和罕见疾病救助制度,将救助群体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参保的重大疾病患者。通过分类救助,大幅降低患大病群众的家庭经济负担。其中——

    “特药救助”、“特材救助”:因患重大疾病,使用经批准的费用较高、疗效明确、难以替代的特种药品和耗材,在支付限额内按70%给予救助。

    “特病救助”: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一

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超过3000元的,纳入特病救助,按超过部分的7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额最高为10万元。

    “超限救助”:参保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已超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按超过部分的9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额不超过20万元。

    “大额救助”:医保报销范围内治疗费用超过2万元,范围外超过5万元的部分,分别给予70%和60%的救助。

    “特殊救助”:经大病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实施特殊救助。

    救助病种不断“扩容” 财政救助“水涨船高”

    随着我市 《重大疾病和罕见疾病救助制度》的实施,今年大病救助病种在我市也有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在国家规定的20种病种之上,又增加了BH4缺乏症和危重孕产妇两个病种;城镇医疗保障方面,除按病种进行重点救助外,更将大额救助的范围扩到了所有人群,突破了病种限制。

    救助病种不断扩大,表明我市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财政支持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不仅使为低收入群体编织的社会保障网有了更多的实惠,更重要的还使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更多的群众。

    【案例】新救助办法首次把被称为“孤儿病”的罕见病——BH4缺乏症纳入救助范围。据介绍,7月1日,我市启动新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以后,一对同患罕见病BH4缺乏症的14岁双胞胎将成我市大病救助制度首批受益人,医生说,在新的救助制度的呵护下,这对14岁双胞胎通过特药救助,将可以和正常孩子一样成长。

    【感言】这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其实,“欣慰”的将何止这个曾为给孩子买天价“救命药”而已经苦苦支撑了14年的普通家庭。(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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