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昨日下午,青岛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新国标的实施,我市交警部门会根据上级安排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
现状:
青岛电动车多达50万辆
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现在市区销售的电动车有两种,一种是踏板式的,一种是脚蹬
因为电动车价格相对便宜,不少快递公司等纷纷把摩托车改成了电动车,快递员使用电动车在交通拥堵的情况下,往往要比摩托车更有优势,因此在市区的胶宁高架路、香港中路、山东路等路段上,经常会看到一些电动车狂奔。
昨天,记者从市区一些电动车销售商处了解到,电动车以其价格低廉,行动较为方便的特点,很受城乡接合部居民的喜欢。澳柯玛电动车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从2002年到今年,在青岛地区销售的电动车有30万到35万辆,他们的销售量占到了全青岛地区的三分之一多。来自业内人士的粗略估计,这些年来随着电动车逐步更新换代,目前岛城市面的电动车至少有50万辆以上,主要集中在五市三区。
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对于电动车,我市交警部门基本上是按照非机动车来处理,不允许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只允许在人行道上推行。此前,我市交警部门还专门在东海路等主干道上检查电动车违法行为,对于电动车跟自行车、行人抢行的违法情况,给予处罚。
新规:
电动车摇身变轻便摩托车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驾驶者必须年满18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将面临更高处罚。司机骑这些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将会按照机动车的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新国标,并非所有的电动车都会被纳入轻便摩托车管理。新国标规定: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能力,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也就是电动自行车)不纳入机动车管理。
说法:
骑电动车将不如以前划算
昨天,市车管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由于电动车管理争议较大,青岛市尚没有出台相关的具体管理规定。目前,市民使用电动车没有车辆挂牌规定,并且依照非机动车管理。市交警部门将在收到新国标相关文件和通知后,出台电动车管理措施。
记者随后将这个规定反馈给了一些电动车经销商,有关人士说,不少人或单位买电动车,主要是看好了电动车不需要挂车牌,可以逃避交警部门处罚,现在实行新规定后,势必会让一些单位重新考虑出行成本,电动车的优势也会有所降低。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说,原先电动车无法挂牌,导致了发生事故赔偿容易产生纠纷等,现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个问题。(记者 陈勇 见习记者 孔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