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新个税法的实施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全国个税收入连续10个月下降,6000万人告别个税。青岛今年前7个月以来也有102万工薪阶层因此受益,一年来个税减税逾15亿元。
工薪族纳税面降至7.7%
从去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根据财政部此前的介绍,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工薪收
从全国个税收入情况看,从2011年10月开始明显下降,个税法实施四个月减轻居民负担550亿元。从2012年上半年看,全国个税收入下降8%,比去年同期回落43.4个百分点,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下降为6%。
青岛减税15亿元
市地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最后三个月青岛在个税方面减税达5.2亿元。今年针对广大工薪阶层生活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青岛地税部门认真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严格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1-7月份,为全市102万工薪阶层,减税9.1亿元,两者相加11个月来减税规模超过14亿元。虽然8月份收入尚未统计出,但粗略估算应超过1亿元,以此计算12个月减税应超过15亿。
以减税总额除以受惠纳税人数,可以粗略得出人均减少税款1500元,每月120元。虽然并不是很多,但对于市民家庭来说也是一笔小补贴。“省下的钱相当于每月多下一次馆子,或者是给私家车加三分之一箱油。”市民王先生说。
“四高”群体成征税重点
除了个税起征点提高,其他减税措施也得到了落实。1-7月份,为1万余名出租车司机减税350万元;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差别化税收政策,减税1.32亿元,惠及3703户低收入家庭;落实家庭唯一居住性住房优惠政策,减税3.9亿元,惠及5万户家庭;为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创业,减税2180万元。
据地税局人士介绍,今年以来,实体经济尚未完全复苏,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了较大的困难。青岛地税组织收入的着力点,放在了高盈利行业、高流动税源、高资产增值和高收入人群上,既没有增加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又保持了地方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1-7月份,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313.2亿元,增长20.3%。其中,中小企业入库64.8亿元,增长12%,占收入总量20.7%;个体工商户入库10.8亿元,下降3%,占收入总量3.5%。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税费负担偏重的问题,青岛市地税局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减税政策,把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上限2万元,今年1-7月份,减税2.16亿元;为6万户个体工商户下调了纳税定额,减税5100万元;对1945户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实行优惠税率,减税564万元。(记者 刘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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