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专项调研》和记者采访整理
疑问三:怎样看待场馆后续利用?
【调查】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应以社会效益来评判
“作为一个市民,不能因为自己没有使用、参与过,就否定奥运场馆的价值。”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林显鹏说,奥运场馆的功能定位是“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不能按企业资产来评价。评判奥运场馆不能仅仅从经济效益来考虑,还应当从社会效益去评价。
“大型体育场馆的根本属性还是公益性。”刘扶民指出,“目前对体育场馆以硬件评价为主,对服务质量、经营效益、公益性等评价还有欠缺。”据他介绍,从去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已在开展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专题工作,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是重点之一。
谈到万事达中心的社会效益,国今娇认为:“体育场馆投入巨大,是很难收回建造成本的。除了经济效益,体育场馆更多的是为公众提供服务。”
奥运场馆为城市带来的集聚经济效益也不可忽视。据朝阳区政府的数据,2011年上半年,奥运功能区实现财政收入22.4亿元,同比增长19.5%,举办各类活动472场,是2010年同期的5倍多。
奥运场馆怎样才能做到有效利用?国外大型体育场馆有哪些优秀经验可以借鉴?请关注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