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明迎接坐在法庭上。昨天,他因涉嫌绑架勒索罪在一中院受审。
为了索要两万元欠款,被告人明迎接伙同他人绑架了欠钱的陈某。因陈拿不出钱,他们又将陈某的朋友刘某绑架,并用烟头、缝衣针、钳子,将刘某虐打致死。
昨日,潜逃18年的明迎接,涉嫌绑架勒索罪在一中院受审。
受害者被弃医院后身亡
据了解,本案的被告人、现年49岁的明迎接,曾因犯招摇撞骗罪、奸淫幼女罪,被法院判刑六年
昨天庭审时,检方指控,1993年7月3日20时许,明迎接伙同另外4名同伙,驾车从西城区一酒家将陈某劫持到丰台区东铁匠营毛家坟村一同伙住处。其间,明迎接等人从陈某处取得了现金人民币二万余元,及价值一万余元的金手链和金项链各一条,并胁迫陈某打电话将刘某骗至西城区菜市口一天桥下。
检方称,随后,当晚11时,明迎接等人驾车来到约定的天桥将刘某劫持。因刘某反抗,明迎接的一个同伙持砖头猛击刘头部。随后,明迎接等人将刘某带至东铁匠营毛家坟村的住处,又使用针扎、烟头烫、钳子夹等对刘某施暴。
检方称,在遭受虐打后,刘某开始出现昏迷、呕吐等生命垂危迹象。1993年7月4日凌晨,明迎接等人将刘某遗弃至宣武医院,后刘某死亡。
据了解,案发后,明迎接连夜逃离北京,其同案均已被处理。2011年11月,明迎接在外地向警方投案。
检方认为,明迎接的行为构成绑架勒索罪。
18年后被告人投案
明迎接当庭称,陈某刚来北京时,二人一起做生意。“我拿他当哥们儿处”,后来,陈某离开他单干。一次,他得知陈某“发了财”,便于1993年7月3日20时,将陈某约到了西城区一酒家,索要曾借给陈某的两万元钱。
“一外地人,那么猖狂。”明迎接当庭称,见面时,陈某戴着金项链、金首饰,也不提欠钱的事,双方发生争执。
证人证言显示,事发时,由于陈某拿不出钱,明迎接等人又将陈某的生意伙伴、刘某约出后,要求“还钱”。
明迎接称,刘某被打后,他们将刘送到医院,告诉护士说刘某是喝醉被人打的,然后便跑了。事后,他害怕还返回医院打探情况。“护士说没事让我等着,不一会儿穿警服的人就来了”,他当即潜逃。
明迎接的弟弟证实称,2011年11月,哥哥打算自首,父亲怕警方认不出哥哥,专门让他和西城警方到约定地点接了哥哥。
昨天,该案未作判决。
庭审现场
“我和遇害者没冤没仇”
庭审时,被害人刘某的女儿坐在民事原告席位上,一直默默盯着被告人明迎接。当听到明迎接接连用“记不清”、“不知道”等言语回答公诉人讯问时,她主动要求发问。
刘某女儿:事发时我还很小,直到今天也有好多问题想不明白,你就是因为两万块把陈某约出来?
明迎接:唔,当时我就是要叙旧,跟你父亲也都是很好的哥们,你父亲也去过我们家。
刘某女儿:当时你掳走陈某首饰,也是为了这两万元?
明迎接:酒桌上说翻了嘛,我让他把钱了结,他拿不出钱,只有首饰。
刘某女儿:你和陈某是经济上的纠纷,为什么要把我父亲牵扯进来(开始哽咽)?为什么无缘无故就拿板砖拍我父亲?
明迎接:确实没冤没仇。当时让你父亲上车他不上,我们同案都不认识他,所以才打了他。
刘某女儿:我父亲挨了一砖后昏迷,你们就开始拿针扎,你能说这些过程你都不知道?(大哭)
明迎接:那时候全国人民都想发财,你小可能不知道,你父亲跟我们在一块……说白了,我也是受害者……这么多年了我心中特别后悔,不管刘某怎样,都有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