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开征“生态保护费”确已进入立法程序
据报道,在云南省政府关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显示,目前滇池综合治理资金缺口达到了80%。
昆明市有关部门表示,对滇池旅客征收生态保护费的想法是借鉴云南大理、玉溪等地收取湖泊治理资源保护费、筹措环境治理资金的做法,已提请省人大尽快颁布《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在该上位法支撑的前提和基础上,支持昆明市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开征此费,有利于增强全民保护滇池意识,以最小的环境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条例(草案)不涉及具体征收对象和收费标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昆明市才会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征收方案,并上报云南省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审批。”
反思
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该不该让游客埋单?
云南民族村景点附近的一家旅社老板告诉记者,如果真要开征滇池“生态保护费”,那他们只能转嫁到游客身上。“毕竟我这也不是什么大酒店,本来就没多少利润,如果真要10元一人一天,也只能算到房费里了。”
正在昆明旅游的游客肖女士到滇池周边转了转,听说昆明可能对游客征收“生态保护费”,觉得不可思议,她说:“不能本地人污染了让我们外地游客来埋单,如果那样我不会再来了。”
云南玉溪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酒店、餐馆经营户征收资源保护费。其中,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经营景区景点的单位,按其售票接待游客的人数,每人次收取5元。但昆明欲借鉴玉溪抚仙湖收取资源保护费的做法却受到质疑。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侯明明说,抚仙湖水是二类水质,滇池水却是劣五类,游客对这样的污水支付生态保护费,似乎于情于理不通。
有专家认为,将收费对象锁定为酒店、旅社的入住者,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也不科学。“凡是入住就收费,这样收费倒是省事了,但入住者除了游客,还有因公出差的、商务旅行者,向他们收取生态资源保护费显然不公平。”侯明明说。
有专家和网友建议,这么多年来巨额的滇池治理费也应该像公布“三公经费”一样拿出来“晒晒账”了!这样才能真正加强对治污费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