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对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11·19”重大爆燃事故作出严肃处理,其中3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11月19日13时56分,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尿素车间在停车检修三聚氰胺生产装置的道生油冷凝器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燃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90万元。经省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道生油冷凝器维修过程中,未采取可靠的防止试压水进入热气冷却器道生油内的安全措施,因检修人员操作不当,造成四楼平台道生油冷凝器壳程内的水灌入三楼平台热气冷却器壳程内,与高温道生油混合后迅速汽化,水蒸汽夹带道生油从道生油冷凝器的进气口和出液口法兰间喷出,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发生爆燃。
近日,省政府对这起事故的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3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13名事故责任人被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同时,省政府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