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孙女士很是郁闷,在彤德莱火锅吃了毛毛虫煮的汤,商家想免单了事,绝口不提赔偿。7月8日中午,孙女士在李沧区第八人民医院旁边的彤德莱火锅吃饭,刚刚将四盘菜下到锅里,就发现火锅汤里漂着一条三厘米长的毛毛虫,已经被沸水烫死了。孙女士当场觉得很恶心,叫来火锅店经理,对方表示可以免单,但不做其他赔偿。
“火锅里居然有绿色毛毛虫,真是恶心死我了。”8日下午2时许,市民孙女士拨打半岛网
随后孙女士叫来服务员,服务员表示毛毛虫可能是蔬菜上的,说可以给孙女士这一餐打八折。孙女士当然很不满意,“我觉得出了这样的问题怎么可能免单了事,这已经对我造成了心理阴影,而且没发现毛毛虫之前我已经吃了一些了,现在想想吃了毛毛虫泡的汤我就恶心,这块精神损失谁来补偿?”记者致电商家得知,最后彤德莱给孙女士这一餐免单,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随后就此咨询了山东杨青律师事务所的王伟律师,他表示目前国家在吃饭吃出异物等方面该如何赔偿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消费者和商家协商解决,按照常理商家一般都会给消费者免单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可以请消保委介入处理,消费者也可以去工商部门举报商家卫生不合格。但是消费者想走法律程序要求赔偿就必须做精神鉴定,请相关部门鉴定自己因为吃到了不卫生的东西的确造成了心理阴影,否则商家有权不理会消费者的精神索赔。(王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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