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教育,不过洛阳的初中生豪豪(化名)却被学校通过一场“民主投票”强迫退学了,而且这场投票还是全班同学全体参加的。
近日,网友“蝈蝈”在洛阳当地论坛上发帖爆料,洛阳十二中的学生豪豪被学校强行劝退,而豪豪还处于义务教育的阶段。
据帖文讲,豪豪是在洛阳市第十二中初一(一)班学生,今年4月26日,该班生物老师马某发起了一场“民主投
投票的结果8名学生选了老师,剩下的全投了豪豪。豪豪的家长孙先生得知后赶到了学校,恳求学校再给一个机会,但遭到拒绝,豪豪的课桌也被收走。
被“民主投票”劝退回家后,孙先生几番周折,将豪豪送到了洛阳市第四十一中学,学校同意豪豪借读,并签下借读协议,缴纳200元学费,1500元特殊教育费。
7月1日,孙先生便接到四十一中校长的电话,要求豪豪退学。赶到学校的孙先生多次恳求无果后,不由得质问校长:“这么小的孩子,你们义务教育学校都不让上,那让他去哪儿上?你这样做符合国家义务教育法吗?”。而他得到的回答是:“管他去哪儿上,想去哪儿上去哪儿上,你们想到那告就到那告,反正我的学校就是不让他上!”
帖子发出后不久,洛阳市教育局在网上进行了回复,称该生在12中期间因多次打架并违反校规校纪,且不适应寄宿生活,家长自愿把孩子转入辖区某校就读至今。
对于投票一事,该回复称,在12中期间,该生思想活跃,因对生物教师马某有意见,2012年4月初该生在班上发起投票,要求同班学生民主票决马XX老师去留,并亲自收集选票,最终全班64名同学中有56人同意马老师任教,有8名同学填写不同意马老师继续任教。
目前,市教育局已要求各学校要以此事为戒,举一反三,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