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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小学暑假时间公布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7-01 15:01:26 字号:TT

    6月29日,青岛市教育局正式公布2012年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小学和初中暑假自7月4日开始,高中暑假自7月11日开始,上课时间均为9月3日。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 、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学校还要教育学生不要到大江大河、水库等深水区游泳。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上好法制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

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煤气中毒及交通安全、文明上网等方面的安全法制教育。同时要结合青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文明出行教育,为青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等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学校要教育和要求中小学生不得自行到野外或人口密集 、场馆集中的地方用火、玩火。

    市教育局还特别指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溺水事故防范,教育学生假期不到大江大河、水库等深水区游泳玩耍。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联系,完善学校及周边水域的安全警示标志。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 )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

    另外,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 、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办补习、培训班,中小学校不得在假期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同时禁止教师有偿家教。

    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总量,对各学科的作业总量进行科学整合,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向学生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实践性学习、科普活动等形式的暑假作业。还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假期里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假期的教育工作。

    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使中小学生在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和提高能力。有条件的学校假期要向学生开放学校操场、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设施,为学生假期学习、活动提供场所。(记者 单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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