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
阶梯电价下月起试行
昨天下午,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将从2012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的范围为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试行阶梯电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力公司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电表为一“户”。
未“一户一表”暂不加价
根据方案,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各地要采取措施减少转供电现象,加快“一户一表”改造步伐,改造过程中电力公司不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2014年7月1日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依据国家规定调整电价。
记者此前采访了解到,我市老城区尚有少量住户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但均在计划改造的范围内。
另外,我省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记者了解到,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是指学校、部队营房、农村饮水工程,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纪念馆、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委会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等。 回放 电价方案“出炉记”
★今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提出,要求在上半年全国试行阶梯电价。
★4月6日,省物价局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26名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参加人。
★4月24日,省物价局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了听证方案要点,共出台两套方案。方案一为第一档190度及以下,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190-300度,每度加0.05元,第三档为300度以上每度加价0.25元;方案二为第一档220度及以下,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220-350度,每度加价0.08元,第三档为350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两个方案均提出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5月11日,我省阶梯电价听证会在济南召开,26位听证参加人陆续发言,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表示同意阶梯电价方案,但对方案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
★昨天,省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根据听证意见,对方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7月1日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记者 孙启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