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军委纪委日前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将军队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房产情况和投资情况纳入报告范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须经审签,并增加了对报告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的规定等等。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北京有关分析人士指出,《规定》所说的军队党员领导干部一般是指团级以上军官。与军方以前有关规定相比,《规定》不仅增加了报告个人收入、房产和投资情况,还增加了对报告材料进行审签和核实的规定。这些规定如果能得到落实,对目前比较普遍的军队腐败现象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解放军报》21日发表评论说,印发《规定》是进一步严格军队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实际举措,“对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动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关人士介绍,上级部门调查某个领导干部的报告是否真实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人的报告都会受到调查核实。事实上,只有那些被上级认定有违纪嫌疑的干部,军队纪检部门才会去核实他们报告的真实性。因此,大部分领导干部的报告不会被核实。但有了核实这个程序,那些少报、瞒报个人财产的领导干部还是会感到一些压力。
报道称,近些年来,中国社会上有关军队的腐败传闻有增无减。但由于军队事务在中国向来属于敏感话题,外界也无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这次印发《规定》表明,中共高层正试图在军队中建立一套反腐防腐的制度,力争从制度上遏制军队腐败现象。
香港《南华早报》称,此举是贯彻国家主席兼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的重要指示。
澳门国际军事协会会长黄东说,新修订的规定是“等待已久的开创性”措施,旨在打击解放军高级领导人中普遍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
黄东说,胡锦涛选择了合适的时机在军队内部发动这场运动,因为腐败引起的民愤越来越大。但是黄东还说,反腐败运动可能遭到部分领导干部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