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行动计划》涉及到人权的方方面面,您能否概括地介绍一下本期《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王晨: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和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等。
实施《行动计划》所要达到的目标是:
——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采取积极措施,更有效地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工作权利、基本生活水准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受教育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
——依法有效地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少数民族享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益;进一步促进性别平等,消除性别歧视;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老年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残疾人保障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广泛开展人权教育。继续开展对公务人员的人权培训;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在全社会普及人权知识,不断提高公民的人权意识。
——积极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深入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继续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各国开展人权对话、合作和交流。
记者:第一期《行动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应该为制定第二期《行动计划》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请记者第二期《行动计划》有哪些特点?
王晨:两期行动计划都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人权行动计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一期《行动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进一步阐明了中国的人权立场和人权观点。导言中通过确立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依法、全面、务实”的三个基本原则,阐明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观。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既要落实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也要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精神;既要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还要促进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协调发展;既要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又要坚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新的实际出发。这体现了中国从和谐与平衡的文化传统对人权所涉及的各种内在关系的辩证理解,是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则。
二是紧密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行动计划》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将人权事业与“十二五”时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各领域、各部门未来四年的工作结合起来,可以说,新一期《行动计划》就是中国“十二五”时期的国家人权规划。
三是进一步增强了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在深入总结第一期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期《行动计划》更加注重各项目标表述的具体化和各项任务内容的指标化,以便于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检查和评估。
四是强调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行动计划》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人权保障中的建设性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在《行动计划》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要求在全社会传播人权理念,普及人权知识,提高全民人权意识。《行动计划》突出强调了对公务人员的人权教育培训,要求将人权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要求继续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权教育,营造尊重人权的教育环境。新增了“鼓励并推动企事业单位普及人权知识,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企业文化”的内容。该计划还提出“发挥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作用”,“到2015年,至少新增5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并要求“将《行动计划》作为人权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内容”。
记者:行动计划的成效,关键在于落实。我们注意到,与第一期的《行动计划》相比,第二期的《行动计划》中新增加了“实施和监督”一章。请记者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行动计划》的实施?
王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重在行动和落实。为使《行动计划》得到贯彻和落实,我们特别重视如何落实,为此专门增加了“实施和监督”一章。
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首先,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各地区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开展阶段性调研、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第二,将《行动计划》纳入人权教育和培训的内容。鼓励新闻媒体在《行动计划》的宣传、执行和监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第三,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我们强调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发挥社会组织的建设性作用,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情况的人权保护社会机制,促进《行动计划》的落实。
我们相信,通过《行动计划》的大力推动和有效实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必将更加深入人心,中国人权事业必将获得新的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