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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频被实习 学校工厂勾结强卖劳动力

来源:大众日报-- 2012-05-30 13:21:14 字号:TT

    核心提示

    5月8日,民间组织关注新生代农民工高校调研组发布《2011至2012年电子行业学生工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国内多所职校与工厂联合压榨学生,原本该在学校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被安排到恶劣的环境中进行生产工作,组织实习的校方没有担负起保护学生的责任,反倒成为企业盘剥学生的帮凶……

    毕业季邂逅“被实习”

    即将从李沧区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的李强(化名)犹豫再三后,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在青青岛论坛发帖,将其学校几千名毕业生在毕业季遭遇的“被考证”、“被实习”、“被就业”公布于众。

    “历年来数万的师兄师姐们在毕业时大都有过相似经历。”李强在论坛里回复记者。考虑到面临毕业,他只接受网络采访。

    据李强介绍,尽管名义上在校学习的时间是3年,但实际上只有两年,第三年开学一个月后就被学校强制安排到苏州实习。“作为职业学校需要大量的实践,这我理解,但我无法理解为何实习的岗位和我所学的专业无关,而且不参加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李强告诉记者。

    青岛飞洋学院会计专业大二的王同学目前也被“实习”折腾得寝食难安。前不久,学校发出通知,说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决定这个学期从3月1日至8月31日,学生全部停课参加实习。

    “我们曾问过学生能否自己联系实习单位,但校领导表示不行。”王同学说。

    “以往校方安排的实习单位都是酒店、工厂之类的地方,跟自己的专业根本不对口,学不到什么东西。”王同学气愤中透着无奈,“另外,我们还都没考专业证书,这样长时间的实习,肯定会影响学习。”

    变了味的职教?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负责人陈先生向青岛新闻网的记者表示,国家要求高职高专类学校理论与实践教学时间达到1:1的比例,正是基于这样的规定,学院才增加了学生的实践内容。但他强调,实习也是教学的一部分,学校会安排老师跟随学生进行实践指导工作。

    针对学生的多种质疑,陈先生解释说,学校不支持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是因为不掌握那些单位的情况,学校会尽最大努力给学生安排尽量对口的工作。学校会与工厂签订协议,学生在实习期间,会有一定的工资待遇——“学校不会从学生的工资中拿走一分钱。”陈先生反复强调。

    2008年齐鲁电视台曾披露:青岛求实学院建筑学院房地产、园林等专业的学生临近毕业时,学校给他们找的实习单位却是火锅城、食品厂,甚至有酒吧、KTV,每个月还要向学生收350块钱的管理费。

    李强说,很多同学都有种被骗的感觉。

    症结在于是否自愿

    “其实,实习工作和所学专业是否对口并不重要,关键是看我们学生是否自愿,”5月17日,记者在海尔工业园见到了现就读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的段敬宝,他从去年10月份开始来海尔实习,现在家电部做质检工作,“尽管我学传媒出身,但我很喜欢目前这份工作,并且希望毕业之后能够留下来。”

    段敬宝对学校安排的这次实习还是比较满意的,每月领实习工资,住着单位免费提供的宿舍,每月还有几百元的“饭补”。对于其他学生遭遇的“被实习”,他也有自己的看法:“其实学生反感的,不仅是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不对口,更重要的是没有尊重学生自己的意愿。”段敬宝说。

    段敬宝介绍,当初和他同来的11名同学,已经走了5名,“走了的是自己找了实习单位,但绝对不会影响到毕业。”

    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文)中对勤工俭学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而2007年职教司《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十条也规定,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学校的做法太让我们寒心了,我们不能不采取行动。在中国法制逐渐健全的时代里,我们希望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尽管学生的力量微小。”李强最后说。(记者 关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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