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加油站期待政策“加油”
任何国家都不会完全放开石油资源,关键是资源运用的合理分配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李松
国家发改委5月9日宣布,自5月1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相当于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4元和0.26元。这是今年来我国首次下调成品油价格。
对大部分汽、柴油消费者而言,这是条好消息,而对一些民营成品油经营企业来说,却有另一番担忧。“以前每次下调成品油价格,本以为降价后,民营油企可拿到更多的油。可谁知,每次几乎不只与降价前油缺的状况一样,而且拿到油的价格还要更高。”北京一位民营加油站老板对《瞭望》新闻周刊说。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国家发改委一直要求“两大石油公司对系统外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一视同仁”,可不断攀高的成品油买入价,及不太稳定的油源,令不少民营油企难以支撑。
“我国民营石油企业在石油产业链上、中、下游均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中、下游的炼化、销售领域。民营油企机制优越,经营灵活,分布广泛,已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中华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副会长齐放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民营石油企业面临的最实际困难就是缺少油源,缺少与两大石油公司相比公平价格的油源,“尤其随着成品油批发价格逐步上涨,利润空间的不断压缩,民营石油企业如何生存发展成为一个现实问题。”
生存空间
从目前情况看,在我国成品油零售市场上,国营、合资、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其中个体私营加油站占有相当高的比例。据了解,在1992年至1998年,我国石油市场改革开放,民间资本不断进入石油市场。由于当时政策较为宽松,石油企业享受的待遇比较平等,可以从炼油厂以出厂价买到油,利润可观。
据多位业内人士介绍,1998年中石油、中石化重组成立集团公司。次年5月6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中石油、中石化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
“成品油全部交给了两大集团,因为既没有炼油厂,也没有原油,民营油企只能从两大集团以零售价买到油,成本一下提高了不少。再之后,我国成品油价节节攀升,民营加油站经营压力也不断加大。”齐放说。
这种现象引起了决策者的高度关注。为了完善成品油市场机制和增强市场竞争活力,2007年1月1日,我国开放了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无论所有制形式、内外资企业,只要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都可申请成品油和原油的批发。
随后,中石油、中石化两个石油巨头大量收购民营加油站,国内石油市场大规模“洗牌”。据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介绍,1998年,全国有3340家民营石油批发企业,民企占了成品油零售市场份额的85%;目前,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剩下600余家,民营加油站数量占全国加油站总数的比例为46%,实际销售量可能不到总数的1/3。
“目前剩下的民营加油站,大多地处偏僻。”齐放介绍,“虽说现在油品批发又放开了,可这些年来已形成了成品油批发两大集团独大的局面。民营企业无油源可批发,使小、散、弱的民营加油站生存空间越来越小。”据中华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提供的数据,在近两年时间内,民营石油企业近50%破产和间歇性停业。据中国石化2011年年报显示,当年中国石化成品油零售量突破1亿吨,同比增长14.4%,批发量则缩减13.53%。
缺少油源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缺少油源是目前制约民营加油站发展的一个瓶颈。归根到底,最大的问题是在于石油领域没有完全放开。“目前中石油、中石化等基本掌握了从上游原油开采、中游炼化到下游销售的整条产业链。”齐放说,目前80%的油源都掌握在两巨头手中,每次油价一降,供油就会出现紧缺的状况。
据多位业内人士透露,有些民营加油站从中石化、中石油批发不来成品油,为了维持经营,要靠高价从地方炼油厂进油,“由于地炼的原料都是国际上的燃料油,成本高,所以地炼油产量低,资源量不稳定,油的质量也无法保证。”
北京一名民营油企老板告诉本刊记者,找油就得凭关系,卖油还得看别人脸色,“目前民营加油站势单力薄,大多是分散式经营,无法与石油巨头抗争。”
“扩大民营企业准入是中央多年来一直强调的,国务院2005年的‘非公经济36条’和2010年的‘民间投资36条’,更是明确提出了民营经济进入石油垄断行业的具体政策要求。”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在石油开采领域,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国际油价较低,一些地方为发展经济采取优惠政策招引民营企业进入当地开采低品位的石油资源,当时这类油田由于开采成本很高,国有石油企业不愿意去。后来,随着国际油价上涨,低品位的石油资源也具有了很大商业开采价值,在国有石油企业压力下,地方政府全部收回民营企业开采权,民营企业基本上完全退出了石油开采领域。”陈永杰说。
据陈永杰介绍,在石油进口领域,2001年,一些地方与民营炼油企业获得了原油进口权。但是,有关部门为这些企业进口原油附加了实施条件,要求必须有大型石油公司的排产计划,否则就不能进口,“而后者往往在排产的实际操作上设置种种障碍,限制其进口原油。由于排产政策,十年来,民营进口原油的额度多半并没有真正使用。”
“藏油于民”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认为,我国能源安全的根本出路在于扩大油源,而且不仅要放眼国内,还要放眼世界。只有“藏油于民”,国内石油市场才能不被国际市场牵着鼻子走,也才能既节约国家财力,又确保我国的能源安全。据齐放介绍,目前我国内部原油的综合储备天数,远不及美国的158天、日本的166天。
“从总体实力上看,中石油和中石化只能排在世界石油巨头的35位以后。其中,排名前20位的石油寡头占有世界70%的油源。”齐放说,“这说明我国两大集团力量还不够强大。”
“根据我国国情,应多元化地扩大油源。”齐放认为,“提倡多元化并不是要消除垄断,石油行业是否采取垄断的形式,取决于国家利益的需要。国家石油资源丰富或匮乏程度将直接决定国家的具体策略。”
“扩大油源,‘藏油于民’可以化解很多风险。”齐放说,目前建立民企储油,已具备很多有利条件和因素,“民营油企搞战略石油储备,风险自己承担,可以减少国家财政投入,降低国家石油储备成本。同时,可打破石油行业垄断,引进竞争对手和竞争机制,增强我国石油体制的安全保障能力。”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国家能源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史丹也认为,民间资本更为灵活和贴近市场需求,因此国家可以放开这方面的限制,并通过财政补助、贴息贷款等经济手段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
“藏油于民”,使得原油社会库存形成一定规模,对国家能源安全极为有利。有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政府储备在美国的石油储备中仅占1/3,其余为企业储备;德国实行“联盟储备”机制,官民联盟储备、政府储备和民间储备的比例为57:17:26;日本的民间储备达到77天,占据国家总储量的46.4%。
多位受访人士认为,目前民营油企实力虽然还很弱小,但也可有所作为,关键在于赋予其平等的市场竞争地位,尤其是考虑放开民企对成品油的进口权。“前提是对一些支持民营石油企业发展的政策要细化。”齐放说,“非公有经济36条”虽然为民营油企的发展铺平了一条道路,但民营资本怎么进入、什么时间进入、进入的过程中有哪些规定,还都很模糊。
“只要国家政策支持、扶植,民营油企会很快发展起来。”齐放充满信心地说,“民营油企也要积极投身到国家石油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去,注意尽快与中石化、中石油寻找合作点、切入点,在合作中发展壮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