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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交易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态势。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建议,亟须尽快制定和出台一部专门的《网络交易法》。
近年来,我国网上交易额都是数以万亿元计,而且涨幅明显。与传统商务模式相比,网络交易大幅降低了能耗、物耗、碳排放和商品流通成本。
然而,网络交易的发展也面临诸多难题,如是否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资质;与此同时,网上知识产权、网络交易管辖权、在线争议解决等,也成为困扰网络交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网络交易法》要明确网络交易买卖双方以及交易平台、支付平台、配送方、软件和硬件提供商、基础网络运营商、接入服务运营商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合理有效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机制。
由于第三方交易平台发挥着桥梁作用,其特殊的地位日益成为网络交易中的核心问题。因此,周晓光代表认为,还需要明晰其义务和责任,如保障平台正常运行的义务、如实告知义务(主要是第三方交易平台自身信息的告知义务及对用户信息的审核和告知义务)、合理审查义务(主要涉及网络广告)、妥善保管义务、采取措施制止侵权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