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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决定张新起为代理市长

来源:2012-01-21 21:43:43字号:TT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5次会议 任命张新起为市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张新起为市政府代理市长

    青岛新闻网1月21日讯 21日下午,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议决定,接受夏耕辞去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张新起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张新起为青岛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飞主持会议。副主任栾景裘、马泽、吴淑玲、徐航、张锡君,秘书长高岩和41名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边祥慧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后听取张若飞和边祥慧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青岛海事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张新起等拟提请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先后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事项,免去张萍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任命张少蕙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表决通过了市政府任免事项,接受夏耕的辞职请求,接受张惠的辞职请求,任命张新起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姜波为青岛市科技局局长;表决通过了青岛海事法院免职事项,免去刘平的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继续分组审议了有关事项。

    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决定张新起为青岛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张若飞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杨晓星)

    1)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2年1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命:

    张少蕙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免去:

    张萍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夏耕的提请,决定任命:

    张新起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姜波为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根据青岛海事法院院长霍力民的提请,决定免去:

    刘平的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夏耕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2年1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夏耕辞去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新起为青岛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2年1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议,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新起为代理市长。

    4)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惠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2年1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惠辞去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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