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纯玉官方简历截图。来源: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荆州市委组织部回应:洪湖女教师8年前提名当选副市长符合法律规定
12月30日,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就网上热议的“洪湖小学女教师直接晋升副市长”作出回应,胡纯玉同志2000年9月至2004年1月在洪湖实验小学任教务处副主任、教科室主任,2004年1月由人大代表依法联名取得候选资格,并在洪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由代表依法选举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据该新闻发言人回应,2004年1月洪湖市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期间,10人以上代表依法联名胡纯玉同志为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大会应到代表298人,实到293人,胡纯玉同志得赞成票178票,排名第5位,依法当选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7年1月,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该新闻发言人还表示,胡纯玉同志当选后,认真履职尽责。2011年8月,在洪湖市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民主测评共188人参加,胡纯玉同志得优秀票112票,称职票67票,基本称职票1票,弃权8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中“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规定,胡纯玉同志不再作为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已于2011年11月当选为洪湖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