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网上报道“酒钢号”游船建成试水即发生倾覆,引发广大网民热炒。据了解,网络报道与实际事实有较大出入。为了澄清事实,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兰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
据市交通局负责人介绍,近几年黄河兰州段水上旅游事业发展较快,但现有接待能力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旅游发展的要求。为了满足黄河兰州段日益增加的水上旅游需要,兰州市交通局与酒钢集团多次协调后,达成了由酒钢集团冠名、兰州市交通局负责承建的“酒钢号”游船建设协议。
据市交通局负责人介绍,在游船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4月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中采招【2011】6648318号发布招标公告,2011年5月15日开标,四川乐山华麟船舶有限公司中标,成为游船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甘肃省船舶检验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由于兰州没有专门的造船基地,施工单位选择小峡库区比较开阔的河滩地进行船舶建设。
据市交通局负责人介绍,在游船主体建设任务完成后,为了开展水上水下测试工作和内部装饰等后期建设工作,9月29日相关单位举行了下水仪式。在下水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操作失误,游船发生搁浅事故。据施工单位分析,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小峡库区水位较低,比平时降低了1.3米左右;二是下水坡道淤泥较多、气囊作用受限导致卷扬机打滑;三是施工单位对当地水文情况了解不深,对下水坡道地质状况估计不足,现场指挥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