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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部长:收费公路政策需要继续下去

来源:人民日报-- 2011-09-19 16:31:12 字号:TT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交通运输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紧密联系民生,直接服务群众。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推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对于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交通运输业广大干部职工锐意改革、奋力拼搏,使运输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和发展,交通运输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交通运输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服务性行业的实际出发,从联系千家万户、服务亿万群众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推动交通运输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在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不懈努力,交通基础设施总量规模大幅增长,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交通运输紧张状况总体得到有效缓解,瓶颈制约基本消除。到2010年底,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400万公里,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世界第七位跃居第二位;高速公路达到7.4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位;公路货运量从世界第六位跃居第一位。内河通航里程达到12.4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8年保持世界第一;民航航空运输总周转量从世界第三十七位跃居第二位。“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交通运输服务为拉动经济、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服务提出更高要求的新形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中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坚持以人为本,更加重视交通运输的安全性、经济性、便捷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

  全力以赴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是交通运输业的永恒主题,确保出行安全是从根本上维护人民利益的重大任务。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在交通运输日常运行中,在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害、舟曲泥石流灾害以及协助我军舰护航、解救被劫船舶和人员、从利比亚撤离人员等危急事件处置中,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能力经受住了考验并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当前,我们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力争通过排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能力,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有力有效的安全保障。

  重点排查公路桥梁,特别是特大桥、大桥和达到一定年限的老旧桥梁。我们要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桥梁,必须立即组织科学会诊、尽快进行治理;对确属不能及时治理的,采取限载通行、加强值守和现场监管等措施,确保桥梁安全运行。认真落实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对已发生的桥梁事故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向社会公布。以落实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加强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与公安部联合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治超专项行动。结合实施“十二五”规划,继续组织危桥改造工程。

  重点排查水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特别是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和旅游客船。我们要求,严格落实客运航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海事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建立完善安全告知制度、客船开航前复诵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查制度、应急救助协调制度,保障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航行安全。

  重点排查公路长途客运,特别是卧铺客车。我们要求,严格执行客车的国家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及时修改有关标准,严禁擅自改装卧铺客车;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客车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实行24小时监控;建立安全告知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在第一时间对举报进行处理。

  坚定不移推进收费公路和非收费公路体系建设,切实履行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职能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政策的重要内容,自1984年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加快了我国公路建设步伐。当前,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采取收费公路的方式建设和发展高速公路,吸收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调节交通量分布,优化出行方式。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筹集公路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需要继续坚持下去。当然,公路的公共属性不会因为在一个时期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而有所改变,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收费公路与不收费公路的关系,使其格局合理;必须处理好财政投入与社会承担的关系,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我们将积极探索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的新机制,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网络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免费公路网络,充分体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继续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措施,完成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任务。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费,同时明确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这有利于发挥公共财政在交通发展中的作用,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有利于体现公路设施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有利于优化公路路网结构、提高通行效率。目前,已有18个省份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认真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开展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我国收费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路交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普通公路是除高速公路以外、为公众出行提供基础性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由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组成。普通公路构成了我国公路网的主体,是我国覆盖范围最广、服务人口最多、提供服务最普遍、公益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条件。建设和维护好普通公路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多渠道增加普通公路投入,建立公共财政为基础、各级政府责任清晰、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投融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普通公路网络,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普通公路的基础性服务作用,降低出行成本,方便群众出行。

  扎扎实实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综合运输整体服务功能

  综合运输体系是各种运输方式在社会化的运输范围内和统一的运输过程中,按照技术经济特点组成分工协作、有机结合、连结贯通、布局合理的交通运输综合体系。发展综合运输体系,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优势,是交通运输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对于人民群众便捷、经济、舒适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综合运输体系,十七届二中全会对包括交通等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交通运输实行大部门制改革、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2008年大部门制改革以来,交通运输部积极履行“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与相关部门一起探索建立部际综合运输体系协调机制,推进中心城市综合运输枢纽建设,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等的衔接,实施铁水联运和甩挂运输试点等,取得了很大成效。

  今后,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落实“三定”方案赋予的综合运输体系建设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力推进有关工作,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综合运输规划体系,搞好各种运输方式在规划上的衔接,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优化通道布局,提高通道资源利用效率。二是推进现代综合运输枢纽建设,特别是连接航空、铁路、公路、水运、城市公交等各种运输方式的中心城市综合枢纽建设,合理配置运输资源,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隙衔接”。三是加强综合运输政策和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政策标准的衔接,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在海铁联运、甩挂运输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四是推进综合运输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各种运输方式既自成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又优势互补、互相衔接新格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改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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