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2日讯 一年一度的端午佳节即将到来,2011年端午节假期从6月4日至6月6日,共3天。如果这三天假期都加班也不安排补休能拿多少加班费呢?针对市民的疑问,5月22日记者咨询市人社局了解到,这种情况下,员工假期的所有报酬相当于10天工资。如果按照今年七区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计算,3天都加班,七区职工最低可获得加班费354元,比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前多了58元。而五市最低加班费为306元,增加了61元。
根据规定,端午节放假中6月6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4日、5日属于公休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或者在公休日、公休日调整而来的假期安排加班,并且不给安排补休,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另付加班费,其中法定假日要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 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或因公休日调整来的假期,则应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 支付加班工资,“本人的日工资是按照上个月的日工资来计算。”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以本市七区今年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来计算,如果一名拿最低工资的职工在端午节的三天没有轮休,按照职工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日均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为50.57元计算,那么三天的加班费约为354元,算上这三天的工资,那么该职工最少能拿约506元的工资,比七区最低工资标准未提高之前的920元多拿83元,而这三天的加班费则提高了58元。
而如果以五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950元计算,三天假期单位不给安排轮休的职工最低加班费为306元,算上这三天的工资,那么该职工至少能拿437元,加班费比提高前76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多了61元。(记者 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