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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债200万元,方宏进位于北京的房产被海淀法院查封。据了解,该房屋是方宏进与妻子于红伟的共同财产,也是其妻与孩子居住的唯一住房。
2011年4月8日下午,央视前主持人方宏进妻子于红伟起诉离婚案在海淀法院首次开庭,因相关证据需要进一步核实,于红伟要求撤诉。据记者了解,目前,方宏进已反诉,要求离婚。
近日,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方宏进结发17年的妻子于红伟,“我已经将近4年没有见过他了,他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面对记者,于红伟开始回顾她和方宏进的爱情,讲述她起诉离婚的真正原因。
追忆爱情
刚结婚时
他是央视一名普通记者
于红伟说,她和方宏进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那时,她刚20出头,方宏进比她大整整11岁。
1994年,于红伟和方宏进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直到结婚前,于红伟才知道,原来方宏进离过婚。虽然这对于红伟有些打击,但年轻的她并没太在意。
于红伟说,刚结婚时,方宏进还只是央视的一名普通记者,没什么名气。他们婚后一直租房子住,常常在一个地方没住多久,就得搬家,像打游击一样。
“那时我们连洗衣机都没有,衣服、大被单都是我用手洗。他在外面工作忙,我一个人在家带孩子!”于红伟把手张开给记者看,“衣服洗得太多了,两只手都得了湿疹,到现在也不能用香皂。”
不过,于红伟觉得,虽然日子有些艰苦,但两个人感情还不错,那几年,方宏进每天都能回家,与她和孩子团聚,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女儿3岁
他做《焦点访谈》小有名气
1999年,女儿才3岁多,方宏进已开始做央视《焦点访谈》主持人并已有些名气了。“他总是早出晚归的,还常常莫名其妙地和孩子发脾气。”于红伟回忆说。
“有一次,我看到他手机里有女人发给他的暧昧短信,问他是怎么回事。他突然提出要和我离婚,而且马上就要搬出去。”
于红伟回忆说,2001年的一天,方宏进和朋友出去吃饭,但晚上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说方宏进在中日友好医院,鼻梁骨断了。于红伟马上赶到医院。后来方宏进做了手术,“他说是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因为和一个女人有暧昧关系,被人家的丈夫打的!”
女儿7岁
他辞别央视去上海
于红伟说,2003年,方宏进不在央视干了,突然要去上海。于红伟不同意,她觉得央视比地方台要稳定,最主要的是孩子在北京上小学,他俩的家也在北京。方宏进便自己去上海台帮忙。因为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于红伟便带着女儿也到了上海。
到上海后,几乎一到周末方宏进就上班,于红伟就做好饭和孩子一起等他,一直等到很晚,但大多都等不到人。“有一天,他和一个女人在一家酒店开房间被我抓住了。我当时死的心都有了。”于红伟说。
女儿11岁
他突然离家出走
于红伟说,从2004年开始,方宏进就不怎么上班了,听方宏进的朋友说还欠了一些钱。
“2007年11月17日早晨,我送孩子上学回来,发现他没在家,打他手机一直关机,就觉得他可能跑了。我那时就一个想法:希望他人能回来!但最终收到他的短信,竟然是:‘我们离婚吧!’”
“一直到今年2月到法院调解,我才第一次见到他,都快4年了!”
女儿抚养
失踪4年
没给过孩子生活费和教育费
于红伟告诉记者,方宏进离家出走这些年,一直没给过孩子生活费和教育费。
“2003年到上海后,我让他给孩子办个居住证,好让孩子能在上海考高中,但他一直没办。没有居住证,我女儿只能回北京考高中,但课程不一样,必须要留一级才能跟上北京的课程。得不到父亲的关心,女儿常常一个人哭,性格也变得内向。
“这些年我一直见不到他,每次都是在网上看到关于他的消息。2010年河北华龙方便面那个事出来后,我也是从报纸上看到的。”于红伟说,“事发后,方宏进说离婚的事情先不要谈,等他的事情处理完了再谈。而且离婚的一切条件都答应我。现在想想我又被他骗了。”
2010年底,于红伟到法院起诉离婚。今年2月,海淀法院复兴法庭进行第一次调解。“那天我女儿也去了法院,可女儿就站在法庭门口,方宏进居然没认出来!”
债务纠纷
丈夫欠债北京唯一住房被查封
目前,方宏进和于红伟在北京的唯一房产被海淀区法院查封。“这房子是方宏进和我在婚后共同买的,也是我和孩子的唯一住所,如果这个房子被拍卖了,我和孩子住哪儿去呀?”于红伟很无奈。
于红伟说,这几年,方宏进用她的身份证注册了不只一家公司,还替她签字,欠下不少债务。
2009年初,河北华龙方便面集团的律师打电话问于红伟:“你的公司借了我们100万元,我们想和你见个面!”可于红伟根本不知道这事。
后来她赶紧和工商部门联系,并做了笔迹鉴定,证明不是她签的字,把北京的两家公司吊销了。
“起诉离婚,我也是想把他人逼出来见我。”于红伟说。4月8日下午,法院首次正式开庭,方宏进一直强调债务是夫妻共同的,而且表示自己坚持离婚。
律师说法
对于方宏进目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杰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必须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目前,根据于红伟的陈述及证据来看,方宏进对外所负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王杰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至于方宏进是否有第三者以及是否有过错,于红伟也已收集了相关证据,最终将由法院认定。
对话方宏进
5月6日下午,本报记者数次拨打方宏进的手机,但对方一直没有接听。之后,方宏进用短信方式,向记者表达了他目前对于债务及离婚问题的看法。
FW:方老师,我们前几天接触了您的太太于红伟,她谈到一些有关您的债务以及您和她共有房产的问题。我们希望就相关问题与您沟通一下。
方宏进:我们的离婚官司正在审理中,这时候对外说什么都是不合适的。我们应该等待并相信法院的裁决,而不是各说各话,打嘴仗。
FW:这些年关于您的报道一直不断,似乎相当多的报道都是负面的,想来只有您自己知道其中的真伪。您不想告诉大家真相吗?
方宏进:多谢您的关心,一些事情正在走司法程序,不是我想说就能随便说的。再说司法上没给出最后裁决,一个人自己在媒体上诉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再次感谢啦!
FW:作为男性,您可能更理性一些。但毕竟于红伟和您有个女儿。我很想知道,除了等待法院的判决外,您是否会考虑主动在经济上向她们做一些让步呢?
方宏进:……(一直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