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天召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会议。明确要求全市商品房,包括二手房在内,全部实施明码标价。从今天起,市物价局将对全市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 多个楼盘被点名 从5月1日至今,物价部门共对市区内70余处楼盘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经销商都在交易场所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但也有部分经营者的明码标价工作存在问题:一是未在交易场 对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经营者,检查人员均依法进行了提醒告诫,个别的给予了处罚。 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说,今天之前,物价部门对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检查主要以提醒、告诫为主。从今天开始,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对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行为,物价部门将按照国家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造成影响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基础信息须一并公示 市物价局今天统一下发了《济南市商品房(住房除外)预(销)售明码标价牌(表)》、《济南市商品住房预(销)售明码标价牌(表)》、《济南市商品房预(销)售明码标价基础信息公示牌(表)》等。市物价局要求,商品房车位配比、装修状况、水电暖配套情况等基础信息,经销商都必须公示。 必须公示的内容包括: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水、电、燃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前期物业公司名称,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收费依据。 此外,今天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今天还表示,我市即将出台相关规定,对商品房经销商所公示的内容做出要求,其中“五证”、“节能”等都要在公示区向消费者进行公示。 二手房也要明码标价 根据市物价局监制的《济南市二手房销售明码标价牌(表)》,二手房销售必须公示的信息包括:楼盘名称、幢号、楼层、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销售金额、销售(中介)服务费标准、相关因素及收费等。 其中备注项中特别指出,二手房代收费是指在商品房价格之外应由购房者自己交纳的费用。包括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应由购房户交纳的税;应由购房户自己交纳的其他费用。 价格公示牌须由物价部门监制 目前,我市商品房经营者所采取的标价形式大概有三种:价格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的还设置了电子屏幕。市物价局要求,标价牌等必须放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而且价目要齐全,标价内容要详细,字迹要清晰,标示要醒目,必须一套一标,全部房源都要进行公示。 从今天开始,经销商所使用的价格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等必须按照统一文本,要经过市物价局监制。经销商如果有需要,允许自制,但必须要到物价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市物价局提醒,今后消费者如发现商品房销售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45或12358进行举报,物价部门将及时进行查处。记者 甄真 |